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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针”年报虚假 原董事长被罚30万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9日 10:1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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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警告原两面针总裁岳江

  因两面针2003至2005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事实,原公司总裁岳江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日前,证监会发布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送达公告称,柳州两面针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案已由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个月,《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视为对你送达。”

  证监会要求岳江见到本公告后,联系领取决定书。“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岳江于2005年5月出任两面针总裁,自2008年5月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在加盟两面针之前在宝洁工作了12年,曾任北京宝洁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两面针2003至200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违法事实,因此证监会对公司及包括岳江在内的一批时任高管予以处罚。证监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梁英奇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和财务负责人陈丽霞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董事、总裁袁东升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为民、外部董事方振淳及董事胡德超、黄忠耀、岳江和林钻煌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