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图文频道 >

中央电视台在国内率先启动音乐著作权付酬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2日 20: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记者张毅、廖翊)中央电视台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21日在京举办音乐著作权付酬签约仪式。这是2009年11月国务院《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颁布实施后,国内首家与音著协签约的广播组织。

  双方代表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音著协向中央电视台颁发了《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

  自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以来,我国著作权保护逐渐走向法制化。2009年11月,为落实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出台了《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这一办法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广大音乐作者的广播权益开始得到落实。也使全社会对著作权保护的认识有了新的提升。

  中央电视台对国务院的《付酬办法》高度重视,今年初开始与音著协就音乐著作权付酬等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