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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半小时]国美:分家在十月?(2010.9.26)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6日 22: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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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编:熊曼琳 编导:李想 侯珍玛 摄像:沈焱 李培 樊金峰 张小明)

    今天我们继续关注国美控股权之争。后天,也就是9月28日,将是决定国美电器命运的关键时刻。这一天国美电器将召开特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国美控制权到底归属以国美电器前任主席黄光裕为核心的大股东,还是以国美电器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为代表的管理层。一个最大的悬念是,国美电器这个家电巨头会不会就此分裂?

    邹晓春 国美电器执行董事候选人黄氏家族代言人、律师

    邹晓春:如果在9月28号这个大股东提议没有得到过半数股东的赞成,那从今年的11月1号开始,非上市部分大部分就要拿回来自己经营。

    邹晓春,国美电器执行董事候选人、黄氏家族代言人、律师,被媒体誉为陈晓的“潜在接替者”。

    失利就独立,黄光裕并不只是威胁。8月27日,黄光裕拥有并控制的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向国美电器董事会发出了书面通牒:一旦9月28日特别股东大会上,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罢免董事局主席陈晓等5项动议未全部获得通过,那么大股东将收回自己完全拥有的、托管给上市公司经营的372家非上市门面店,自2010年11月1日起自行管理非上市业务。如今正在香港备战9月28日大选的黄光裕代言人邹晓春通过电话向记者透露了收回372家门店的缘由。

    邹晓春:我们确实是不知道这个董事局还能不能公平的对待那370家非上市门店这是一个考虑。第二个考虑就是陈晓先生发的国美的路子我们不认可,所以我们肯定是不可能再把我们自己370家门店还交给他来管理。

    随着黄光裕和陈晓对于国美控制权的争夺战愈演愈烈,国美分家成为了一种可能性越来越大的悬念。早在2004年国美电器在香港借壳上市时,有部分门面店并没有装入上市公司,而是被装入了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这是黄光裕独资拥有的公司,和在香港上市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同时成为国美这个品牌的两大支柱。

    当时,国美在全国37个城市共有135家门店,黄光裕将其中22个城市的96家门店装入上市公司,剩余15个城市的39家门店划为非上市资产。双方还订立了一个“不竞争承诺”的约定,也就是说上市的国美和非上市的国美不在对方的城市内直接或者间接从事电器和消费电子产品的零售业务。6年过去了,目前属于上市的国美门店已经发展到740家,而非上市的国美门店也扩大到了372家。双方在中国的市场版图上形成了泾渭分明的格局,上市国美的“地盘”包括北京、天津、重庆、深圳、广州、武汉等22个城市,而非上市的国美则占据了上海、浙江、河南、河北以及东北三省的大部分城市。

    上市门店和非上市门店不仅没有竞争,而且一直以来非上市门店始终是由上市公司托管经营,上市公司每年统一为上市和非上市的国美进行采购和管理,而非上市门店则每年向上市公司缴纳相应的费用。这种两套牌子一套人马的经营模式,不要说消费者无从辨别,这位在国美工作了17年的老员工也告诉记者,他的许多同事都没有上市和非上市的概念。

    胡广加 国美电器北京大兴联华店店长
    胡广加:没有没有,确实没有。
    记者:可能像一些新来的员工完全还不知道分为上市和非上市?
    胡店长:甭说新员工,可能老员工有的都不知道。

    不管员工是否清楚国美内部这种微妙的关系,但分家似乎已成了一个越来越现实的问题。对于大股东黄光裕所提出的分家的最后通牒,8月30日,以陈晓为首的国美电器董事会做出针锋相对的回应。这封董事会致全体股东的信函认为,黄光裕收回非上市门店的举动将导致上市公司损失近2.85亿港元的服务费,这“明确暴露了黄光裕为了自身利益不惜牺牲国美及国美其它股东利益的面目”;另一方面,国美董事会建议“股东毋须理会这一虚张声势的威胁”,因为分家将让“大量经验丰富的经理从现时为非上市业务服务的工作中释放出来”,“收获的将不仅仅是服务费”。也就是说,国美董事会认为,虽然分家会对上市公司带来一些服务费的损失,但上市公司将轻装上阵,赢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陈晓  国美电器董事局主席

    陈晓:国美它本身是一个上市公司受托去管理非上市这一片的业务,当然这个,这种方式是当时国美在上市的过程里面的一种结构性设计,我相信这样的设计在中国民营企业上市的过程之中,不是唯一的,但是假如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看这些现象的话,那我们也会有一些反思说,这种的结构它的合理性和它这种在整个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的今天,未来它还有多少空间,那么这些都是一些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