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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实行阶梯电价要遵循三大原则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09日 12: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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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9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公布2个全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并公开征求意见10天。意见指出,实行阶梯电价要遵循三大原则: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

  意见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对居民电价采取低价政策。近年来我国能源供应紧缺、环境压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显,煤炭等一次能源价格持续攀升,电力价格也随之上涨,但居民电价的调整幅度和频率均低于其他行业用电,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而造成用电量越多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既没有体现公平负担的原则,也不能合理体现电能资源价值,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了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有必要对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

  意见表示,实行阶梯电价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用电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电成本,同时,兼顾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用电少的居民少负担,用电多的居民多负担。二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国家制定阶梯电价政策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意见,各地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电水平等情况,确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阶梯电价近期应着力于建立机制,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基本稳定;长远目标要逐步反映电力资源价值,引导居民节约用电。

  据介绍,本次公布的全国居民阶梯电价方案包括两个方案,分别为:

  第一个方案中的第一档电价将覆盖全国70%的居民家庭用电量,保持该档电价不变动;该方案第一档电价为全国平均水平为110度电;第二档电价则为月均用电量110度到210度区间,该档电价每度提高5分钱;第三档为210度以上,每度电考虑增加2毛钱。

  第二个方案中第一档电价将考虑覆盖80%的居民用电,月约用电量140度以内电价每度提高1分钱;第二档月均用电140度-270度,每度提高5分钱;第三档为用电量270度以上,每度提高2毛钱。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商有关部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指导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选择修改完善的方案用于指导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