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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9日 09:2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倒卖逾240万客户资料获利4400万港元
香港裁定“八达通”泄“私”违规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18日公布正式调查报告,认定“八达通”方面在收集和使用客户个人资料的过程中违反了保障资料私隐原则,并呼吁政府、市民携手推动从立法等层面加强规管。
>>事件
240万人资料外泄
“八达通”从公交缴费卡发展为如今广为使用的电子储值消费卡,可在众多超市、零售店使用,在香港几乎人手一张。自今年3月底以来,“八达通”涉嫌“倒卖”客户资料一事浮出水面;7月,“八达通”方面公开承认,确将参与“八达通日日赏”优惠计划的客户个人资料提供给合作公司做直接促销用途。特区法定独立机构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随即对此展开调查。
由于这项优惠计划吸收逾240万名客户加入,牵涉面较广,事件迅速成为坊间热议话题,引起社会大众对个人资料私隐权的高度关注。
>>调查
资料收集使用均违法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蒋任宏在18日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八达通”的客户优惠计划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是合法的,但是在收集和使用客户个人资料过程中违反了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内的保障资料私隐原则。
他指出,“八达通”方面以认证客户身份的目的收集了“超乎适度”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出生年月等,其实完全可以仅收取电话号码、住址等侵犯隐私程度较低的资料;没有采取合理切实的举措确保已告知申请者其资料可能被转移给第三方,通过收集声明的条款使得“酌情权”完全由“八达通”方面掌握;为了金钱收益而与合作商户共用客户的个人资料,实际上就是“售卖个人资料”,未在面向客户的收集资料声明内交代清楚并经客户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