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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创业板涨幅超5%机构不得买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3日 07: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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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在创业板首批公司解禁的第一天11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通过电话等形式对各大机构进行了窗口指导,要求限制买入创业板和中小板股票。

  据了解,深交所的要求主要有三点内容:第一,创业板股票当日涨幅超过5%即不能买入,最好在涨幅快到达5%时停止买入。第二,中小板股票不能以涨停价买入。第三,盘中不得有拉抬股价的行为。

  多位业内人士证实,在11月1日接到了来自深交所监察部的电话。令人关注的是,此次通知的范围不仅仅是公募基金,众多阳光私募基金等机构也都收到了相关通知。北京一位阳光私募负责人称,"我们是相关信托公司在11月1日通过电话通知我们相关内容的。"该人士还表示,已经要求旗下的基金严肃对待这次交易所的窗口指导。

  继前天4只创业板股票产生9宗大宗交易后,昨日又现16宗。数据显示,昨天的16宗大宗交易分属上海佳豪,爱尔眼科和机器人3家公司,总计成交近650万股,金额近2.4亿元。其中,上海佳豪勇夺昨日减持冠军,共有13宗减持出自该公司股东。 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