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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3日 0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航班延误的补偿问题,一直没有统一标准。昨日(11月2日),武汉晚报报道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了航班延误补偿新规范,乘坐航班因承运人原因延误4~8小时的旅客可获200元现金补偿,8小时以上可获300元现金补偿。
随后,中航协对此表示否认,称未向湖北机场集团下发该文件。
但据知情人士透露,中航协的确在酝酿这样一个规范,目前已发到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征求意见。
航班延误4小时补偿200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04年民航总局曾下发 《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规定航班因承运人原因延误4~8小时或超过8小时以上,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兑现。但该文件并未规定具体数额。
据武汉晚报报道,中航协日前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首次对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延误预计在1~4小时以内(含4小时)的航班,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4小时以上的,安排休息场所,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此消息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争议,不少网友认为补偿标准过低。
确有规范 正在征求意见
这一消息也在航空公司中炸开了锅。“我们之前没有收到过类似文件,中航协也表示否认,说今晚会发一个澄清公告。”一位航空公司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昨日,中航协也向媒体回应称,确实没有向湖北机场集团发过类似文件。不过,直到昨晚8时左右,中航协网站上仍没有发出相关声明。
“说实话,我们并不希望这样的标准出台。”一位航空公司负责人表示,航班延误的原因很多,如果只有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才会补偿,这不太容易让乘客理解,“如果航空公司不补偿,乘客意见更大,更有可能加剧矛盾冲突;如果凡是延误都要补偿,航空公司也不可能接受。”
但知情人士透露,中航协的确在酝酿这样一个规范,目前已发到国内部分航空公司征求意见。
对此,昨日中航协向媒体确认了此事。据悉,征求意见阶段将持续到明年3月初,然后由民航局最终“拍板”。但对于具体的补偿标准,昨日中航协没有进一步明确。
昨日记者与中国民航局联系,但未能核实到更进一步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