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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8日 07:3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 崔鹏) 商务部11月6日发布第73号和第74号公告,决定分别延长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案的调查期限。
2009年11月6日,商务部发布了当年第83号和第84号公告,决定分别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0升及2.0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商务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鉴于两起案件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将两起案件的调查期限分别延长6个月,即两起案件调查期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