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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9日 09: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用于廉租房建设,这一规定在许多城市没有得到执行。
11月17日,审计署公告,在审计调查的32个城市当中,有22个城市没有按时足额计提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给廉租房建设使用,2007年到2009年的2年期间,22个城市共计少提土地出让纯收益146.23亿元。
“虽然不恰当,但是我们还是想算一笔大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一位专家表示,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达到1.6万亿元,按照纯收益为50%计算,就有8000亿元,提取10%就有800亿元。
本报记者调查得知,北京市2008、2009年两年应计提廉租住房保障金71亿元,上海市这两年应计提44.9亿元。而审计出问题后,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补提了以往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61亿元。
地方政府为何倾向于少计提住房保障金?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是地方政府为了隐瞒土地财政的真实收入;另有部分城市则是因为没有计算出应该计提的数额。有专家认为,应该就此问责。
诸多大城市计提不足
上述专家指出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约占土地出让收入的50%,并非没有依据。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报告,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合1.6万亿元,其中主要城市土地溢价率为60%左右,部分城市单月土地出让溢价率为130%。
据了解,土地出让的定价当中,就将土地出让纯收益部分规定在30%左右,经过溢价之后,土地出让纯收益可以高达100%以上。
即使按照平均值来算,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纯收益占比土地出让收入也有50%。
记者获得一份南昌市财政局长陈以荻2010年4月向南昌市人大所做报告中就提到,南昌市2009年土地出让纯收益在50%左右。
该市2009年土地出让收入29.73亿元,而用于廉租房支出的仅有4500万元,约占土地出让纯收益的2.5%,远远没有达到10%的比例。
在11月17日所发布的审计署公告当中,进行审计调查的32个城市当中,有22个城市没有按时足额计提土地出让纯收益,占比接近70%。而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主要城市赫然在列。
审计署社保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提取比例不足10%。其原因为: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
据江苏省审计厅发布数据,该省11个省辖市市区应从2009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66亿元,而实际提取2.62亿元。
据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数据显示,2008、2009年北京土地成交金额分别为503亿和928亿,两年合计应该提取廉租住房保障金71亿元;而上海市2008年土地出让金逾372亿元,2009年约为526亿,合计应该提取廉租住房保障金44.9亿。
而据北京市财政局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北京财政投入38.5亿元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另外,通过实施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政策,北京市投入2亿多元对1.9万户城市最低收入家庭进行补贴,合计投入40.5亿。
而对于从土地转让收入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具体数额,不得而知。但一般而言,从土地转让收入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要少于财政拨款。而2009年,北京市财政投入在廉租房建设资金为应投入的46.4亿元,约占87%。
上述审计署社保司负责人表示,审计指出问题后,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补提了以往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8.61亿元。
据了解,审计署此次发布的公告是综合了2次审计调查的结果。从2009年开始,审计署已经连续2年布置特派办开展廉租房资金审计任务。
上述审计署社保司的负责人说,这次审计发现了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和需要完善政策的问题。上述少提土地出让金和挪用廉租房资金等问题,是属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而关于完善政策的问题,则通过审计署建议等形式,已经递交给了有关部门。
据财政部公布数据,2010年全国各省的廉租房建设任务显示,2010年目标责任书中新增廉租住房1338964套,2010年预算内投资补助新建廉租住房1185410套,2010年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153554套。
按照每套廉租房面积60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成本1500元计算,全年需要廉租房建设资金1200亿元,如果加上收购等成本上升的问题,全年廉租房资金需求不会超过1300亿元。而如果上述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10%能够足额按时计提,就有800亿元的补贴,加之中央财政补贴的330亿元,和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每年可计提的400亿元,廉租房建设几无资金缺口。
统筹使用
然而,一位接近住建部的专家透露,由于土地出让金东西部差异特别大,东部地区土地出让金和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部分,根本用不完,而西部地区至今仍然存在很大的廉租房建设资金缺口。
于是,如何盘活这800亿元土地出让纯收益等资金,成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任务。
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文,允许土地出让净收益中计提的廉租住房保障金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这一政策意味着,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可以共享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研究员巴曙松表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预计为1.3万亿元,土地出让金和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可以计提约1700亿元的资金。
而这些资金中,约60%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
上述三部委的联合“通知”,也意在提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概念,让东部沿海发达的城市,在完成廉租房建设的情况下,进行公租房建设,以确保地方政府足额按时计提这些土地出让净收益。
此举或可盘活800亿元土地出让净收益的账,但是其给保障性住房体系带来的冲击也不容小视。
上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的专家表示,由于廉租房收购比建设容易得多,而且很多地方政府喜欢给货币补贴,但是往往是受保障对象拿到补贴以后,在市场上找不到合适的房源。
因此,在中央政府每年给地方政府签订责任状,规定了各省区每年新建廉租房的数量。
在地方计提的土地出让纯收益和公积金增值收益允许建设公租房政策发布后,地方政府可能会选择收购和改建廉租房,新建公租房的做法。
同时,由于公共租赁房租金标准比较高,适合市场化运营,很多地方政府正在探索由开发商担任公租房的建设角色,采取配建等方式进行建设,这样会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同时也会给地方政府推脱住房保障责任,带来便利。
上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专家介绍,大部分省市的廉租房保障面仍偏小,主要制约因素就是资金紧缺,即便中央已经对中西部地区的廉租房进行补贴,依然无法填补巨大的资金缺口。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则表示,在廉租房建设资金尚且不能完全达到投入要求的时候,将建设廉租住房的资金划拨部分出来,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很有可能导致部分地方政府“重公轻廉”。
少计提是为隐瞒土地财政?
杨红旭表示,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计提,应该是地方保障房建设的最主要资金来源,但是很多地方政府怕暴露自己的土地财政,仍然将土地出让收入的钱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用政府财政的钱,进行廉租房建设。
记者了解到,2010年中央廉租房建设资金补贴标准为每平米400元和300元,而地方政府以地方财政配套的部分占到每平米600-800元左右,地方财政占比比较大。一方面可以显示地方政府对于廉租房建设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可以继续隐瞒土地财政的真实数字。
虽然同样是筹集到了钱,但是不按时足额计提土地出让纯收益的做法,却将一系列法律制度变成了摆设。
上述审计署社保司负责人介绍说,22个城市少提土地出让纯收益,另一个原因就是,对于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做出准确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对于土地出让净收益的统计核算,事实上是简单工程,而地方政府的这种不作为行为,应采取相应措施问责。
除此之外,上述审计报告中还称,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在部分地区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超过1.5亿的资金用作工作经费等支出。相关专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相应政策,对挪用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行为进行问责。
目前,已有1名副厅级和1名正处级干部被依法逮捕,同时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名正处级干部被行政撤职和留党察看2年;涉案的民营开发商1人被依法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