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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陈晓诚信香港独立股评人舌战国美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4日 09: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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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大股东黄光裕握手言欢不久之后,国美风波再起。香港独立股评人大卫·韦伯(David Webb),在继周一撰文质疑国美现任主席陈晓存在“对投资人撒谎”的行为后,昨日针对国美公关回应,再增添新理据,呼吁香港证监会对该事件做出详细调查,以维护投资者权益。

    韦伯周一发文指出,在国美创始人、大股东黄光裕于2008年11月20日被捕后,国美在2008年12月10日的公告中并未如实向投资人披露此事对公司运营造成的实际影响。

    韦伯在文中指出,国美在12月10日做出的声明称:“一切如常,集团业务、营运及供货商关系正常,并未受调查影响”。而在2010年8月,国美电器董事会在针对特别股东大会致投资人的信函中却披露,大股东被捕后,国美立即遭遇了信贷危机,授信额度突然收缩,供应商追讨款项;在8月26日与30号刊登的致股东信函中更是提到,国美与供应商的关系一度紧张到接近崩溃。

    此外,韦伯直接引用了Fathom China报告中就上述矛盾对陈晓的一段采访:“事实上,影响是很大的,但我想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都会那么说。因为如果我们说出事实,将会引发我们的合作伙伴品牌商和供货商的恐慌,后果会不堪设想。”

    韦伯认为由于当时作为国美行政总裁、代理主席的陈晓没有在公告中如实对投资者披露公司情况,有欺骗公众的嫌疑,并呼吁香港证监会对此事作出详细调查。他指出,陈晓触发了香港证监会条例的第298条,而违反该项条例的最高处罚是1000万港元以及监禁10年。

    国美新闻发言人赵彤对韦伯的上述质疑回应:“黄光裕先生被拘押数周后,即2008年12月10日,公司如实对外声明业务运营及供应商关系保持正常。陈晓的言论并不表示国美在2008年12月10日发出的公告不实,而公司关于当时事件的若干声明之间并无任何矛盾之处。”

    赵彤指出,国美在2008年12月10日发出公告时并未出现任何信用或者营运危机,但之后国美的确经历了突发的授信额度收缩,形成了信贷压力。这一危机开始的时间点是在公告之后,即2008年底,而国美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信息披露。她说:“在国美2008年底和2009年上半年的联交所公共报备中也反映了这一点,即国美的信用额度由2008年第四季度的正常水平36.46亿元,降到2009年第二季度的20.33亿元。”

    对于韦伯引述的Fathom China的报告,赵彤表示,这是在与撰写行业报告的一位人士进行轻松对话的情形下,广泛地探讨了两年前那个时期的“一些话题”。

    针对国美公关的回应,韦伯指出,除陈晓外,国美的其他管理层对国美在2008年11月就陷入信贷危机的情况了如指掌。他在其网络文章上,添加了国美管理层今年8月为9月28日股东会造势而制作的视频节目,包括了主席陈晓、总裁王俊洲、副总裁孙一丁以及代理财务总监方巍在内的数位国美高管对2008年国美营运情况的阐述。 其中,王俊洲在节目中说:“公司的流动资金出现了迅速的短缺,供应商也开始压缩对国美的供货”。方巍则说:“我们的合作银行在第一时间停止了对国美的授信,从原来60亿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在一周内迅速缩减到10个亿人民币。”

    截至昨日,香港证监会没有表态是否对“陈晓是否违规、对公众撒谎”一事做出调查,只表示对此事不会做出任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