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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方:“死”预算逼“活”年底突击花钱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30日 08: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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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防止 “年底突击花钱”,温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严格财政支出管理;财政部长谢旭人也在依法理财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坚决防止出现 “年终突击花钱”现象。不过,一些专家学者并不乐观,在他们看来,“预算支出‘前低后高’”现象的持续存在,暴露了我国预算制度的结构性问题。

    我国预算制度的结构性问题是什么?在我看来,是预算制度存在着负激励效应。客观而言,“年底突击花钱”并非“年底突击乱花钱”,因为用于年底突击花掉的钱都是年初预算已经批准的经费,但其之所以饱受诟病,就是因为这些被突击花掉的钱,很多时候是可花可不花,有些纯粹是为了完成预算拨付的经费而不得不“突击花掉”。

    先不论我们的预算监督存在怎样的问题,单看预算本身,它遵循的是“按事设财”的原则,即每一笔经费要办某一件事情。对于一个部门来说,如果年初安排的预算没有全部消费掉,带给当事人的不是 “节约有功”,而是“办事不力”。广东省人大代表,原广州地铁老总、白云国际机场“掌门人”卢光霖就曾在地方“两会”上大吐苦水:“地铁2号线的概算是106亿元,执行概算到结算时是88亿元。省了18个亿啊,但是到头来,没有一句赞扬的话,还批评你,说你没‘达概’。到绩效考核时,就把结算跟概算拿来比,最后扔下一句‘发现原来概算编制水分大’,一听这话,你这心都碎咯!我有花钱节余,你还来怪我?这概算可不是我编的,是你财政审查的呀,是你审查有问题!”

    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如果一个部门没有用完预算经费并将其结余下来,非但得不到制度上的鼓励,反倒会影响到工作成绩的评价以及下年预算经费的数量,那么,在年终的时候将预算经费“突击花完”就是最理性的选择。这意味着,只有从制度层面,把这种预算的负激励效应彻底扭转成正激励效应,“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才能被遏制。

    预算制度的负激励效应,一方面是预算安排中的“宁松勿紧”现象,即对于预算申请者来说,宁可多报一点预算被打回来,也不能一开始就“量体裁衣”般报预算,而我们的预算管理制度又为这种做法提供了可乘之机。我们的预算报告大多都是粗线条的,很难细致入微,再加上人大审议预算的时间往往在3月份左右,而这时候要审议的预算已经开始执行和实施,这使得人大对预算报告的审议,更多的时候是一种象征性的审议,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这种情况下,各级政府部门对“多报预算”趋之若鹜也就再正常不过了。

    另一方面,预算监督缺乏动态的监督,尤其是预算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最合理的预算编制就是把资金投入到最需要的地方,以及让每一分预算资金都发挥最大的作用。衡量一个部门的工作,或者编制预算,最需要考虑的是预算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最大效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性价比”是否最高?而要对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就需要建立起动态的预算监督评价机制,既要把预算报告编制得非常的详尽,使得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都一清二楚,也要对每笔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行评估,而不能以是否花掉预算资金为标准。

    预算资金的使用从来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就需要建立一套动态的跟踪评价制度来监督它的使用。可是,从目前来看,我们的预算监督制度更多是一种一次性的“静态制度”,它自然难以防范动态的“年终突击花钱”现象,这是我们预算制度最大的尴尬所在。遗憾的是,这个问题连续N年被指出,却得不到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