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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摊位费、进场费等相关收费降低30%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1日 15: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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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体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重庆市长黄奇帆昨天(2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研究当前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商品及市场供应情况。会议对重庆粮食、蔬菜、猪肉、食用植物油、食糖、成品油等市场价格及供应情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要切实抓好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迅速采取八项举措确保市场供应,稳定消费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据了解,当前重庆总体情况:产品是丰富的,储备是充足的,价格涨幅是较低的,供给是有保障的。国家有关统计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36个大中城市居民鲜菜价格同比涨幅和累计涨幅中,重庆均位列第33位。

  市政府每年安排1亿元蔬菜发展基金、整合2亿元,抓好市级四大蔬菜基地、六大中心城市蔬菜基地和区县蔬菜基地建设

  在研究了重庆当前主要商品及市场供应情况后,会议提出,全市主要商品供应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确保供给、保障民生,调控市场价格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要求,采取八项应对举措。

  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稳定发展粮油生产。特别要抓好蔬菜生产,市政府每年安排1亿元蔬菜发展基金、整合2亿元(水利、农综、扶贫、国土整治等),配套建设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抓好市级四大蔬菜基地、六大中心城市蔬菜基地和区县蔬菜基地建设。继续以良繁体系、防疫体系、规模养殖为重点,扩大肉猪保险范围,切实抓好生猪、牛、羊等畜牧产业发展,保障市场肉类供应。

  国有流通企业所属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对摊位费、进场费等相关收费降低30%

  加强市场调控。抓好406个农产品市场整治,给予每个市场30万元补助。

  投入1.8亿元市场建设补助资金,加快改造、完善农贸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国有流通企业的主导作用,稳定农产品价格;国有流通企业所属各大超市、农贸市场对摊位费、进场费等相关收费降低30%。积极发展生猪等农产品电子交易。大力维护良好市场交易秩序,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

  抓好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加强煤电油气运的组织协调,确保冬春季能源供应。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的电力供应。保证粮食集团等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化肥生产企业用煤、用油、用电、用气需求。

  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优先保障农产品运输车辆加油和道路通畅。

  增加重点消费品储备。进一步增加地方粮食、食用油、成品油等物资储备,建立食糖储备制度。

  元旦、春节期间,对“五保”和城乡低保对象给予物价补贴每人30元,按在校学生每人45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学生食堂补助,安排1.01亿元冬令春荒资金给予特困群众生活补助,年底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

  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在今年10月全市城市低保人口每人每月提高30元、农村低保人口每人每年提高200元的基础上,元旦、春节期间,再对“五保”和城乡低保对象给予物价补贴每人30元,按在校学生每人45元标准一次性给予学生食堂补助,安排1.01亿元冬令春荒资金给予特困群众生活补助,年底适当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建立完善低保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并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建立正确的信息舆论引导机制。由市商委牵头,市农委、物价局等部门配合,建立农产品市场供应信息适时发布制度。

  建立农产品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农产品市场供应形势,适时采取措施增强市场调控能力。

  会议还审议了《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决定的汇报》、《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把黔江建成渝东南地区中心城市的决定》,报市委常委会审议;审议通过《重庆市价格鉴证条例(草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听取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还审议了其他事项。

  马正其、童小平、谢小军、周慕冰、凌月明等参加会议。(记者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