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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新规“力挺” 300余家城投债或迎转机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2日 09: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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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至2010年末,地方企业债惨淡经营的一年行将过去。不过,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的下发,或为2011年打开希望之门。

  与7月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通知》开宗明义表态“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债券市场直接融资”,无疑让备受煎熬的券商吃下定心丸。

  “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这条,发改委支持发债的态度很鲜明。”一家总部位于北京的券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向本报记者坦言,目前已有多家券商正加紧向发改委申报相关材料。

  国信证券固定收益部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从《通知》本身看,发改委对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或城投公司)违约风险担忧有所减轻,“发改委担忧的是信息披露不规范问题”。

  但自8月份发改委重启城投债发行后,330多家排队审批的企业债明年能否迎来转机,尚需市场给出答案。

  上述固定收益部人士表示,在市场流动性收紧预期下,包括城投债在内的企业债发行利率高居不下,城投债发行惨淡的局面尚未有大的改观。

  数据显示,8月份城投债重启至今,共发行地方企业债54只,远低于此前预期的100-150只的水平。

  挂钩地方债务水平

  发改委最终下发的《通知》,延续了6月份国务院有关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的19号文精神,即隔离投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关系,同时在城投债发债资格审批与地方政府债务水平整体挂钩方面,作出比征求意见稿更为严格的规定。

  《通知》规定,凡申请发行企业债券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其偿债资金来源70%以上(含70%)必须来自公司自身收益。

  而对于准市政债,即经营收入主要来自承担政府公益性或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且占企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通知》规定,除满足现行法律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外,还须向债券发行核准机构提供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的完整信息。

  上述国信证券固定收益部人士表示,与此前预期的挂钩地方政府GDP相比,《通知》最终挂钩的是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和综合财力水平,有一定合理性。文件显示,若上述投融资平台公司所在地政府负债水平超过100%,其发行企业债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接近银监会人士提供的数据,地方政府负债水平高居不下,截至2009年末,从平台公司贷款债务与地方政府财力对比看,债务率为97.8%,部分城市平台公司贷款债务率超过200%,如将其他形式的地方债务如中央代发的地方债、项目债考虑进去,比例将会更高。

  至于“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方面,《通知》明文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方式,为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但在某信用评级公司分析师看来,由于“有关投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收入70%以上来自地方政府收入的,不得对其他企业发债进行担保”的要求最终没有出现在文件中,似乎为目前盛行的平台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提供了操作空间。

  此外,《通知》还进一步强调确保平台公司资产真实有效,具备申请发债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不得将公立学校、公立医院、公园、事业单位资产等公益性资产注入投融资平台公司”。

  不过,在上述券商承销商看来,市场最为关注的“城市路桥”是否属于公益性资产,通知并未给出明文规定,“若城市路桥建设属于公益性资产,按照发债规模不能超过其净资产40%的规定,很多公司将面临超发”。

  市政债之路遥遥

  对于企业债市场主要的承销商和买方,券商更关注发改委在城投债“募集资金用途监管”方面微妙表述,按照新规,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债所募资金“应主要用于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所具备的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

  “长远考虑,发改委的想法是把城投债慢慢引导为市政债或准市政债。这意味着城投债将被广泛用于类似西方市政债领域,且在发行上提供了法律支撑。”一位债券承销商分析。

  但经历了这两年城投债发行的大起大落,走高的市场利率、相对狭窄的投资主体,都限制着城投债进一步做大做强。

  早在8月份发改委财金司召集30多家企业债主承销商商讨重启城投债审核时,就有披露彼时符合条件等待审批的企业债,包括城投债在内共有330多只。重启带来的喜悦一度让券商们产生下半年城投债将密集发行的美好预期。

  上述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向记者表示,此前市场预期今年企业债发行规模有望超过去年4200亿的规模,在上半年仅发行1000多亿的情况下,8-12月城投债将展开密集发行。

  然城投债密集发行的局面并没有出现。最主要原因是市场高企的发行利率,目前5年期以上城投债发行利率在5%-7%之间。

  上述券商人士分析,城投债发行利率较高,与当前债市整体走势相关,市场流动性紧缩,资金成本上升,包括国债在内的发行利率都在上行,而作为低信用评级的城投债通常是被市场率先抛弃的。

  “城投债评级不太高,面临一定的发行困难。如果利率太高,发行方又不愿承受过高的资金成本。”上述券商人士坦言,这种情况下,很多公司即使拿到批文,也将择机发行。

  同时,城投债的市场参与主体多局限于券商,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士告诉记者,从供需角度来看,城投债绝大多数筹码在券商手里,“若大规模发行,谁来接手很有问题”。

  上述保险人士介绍,因受制于投资级别要求,目前保险公司购买城投债比例相当少,除券商外,仅类似农信社这样的中小金融机构对城投债有一定偏好。“不过近年来各地农信社相继出台减少或禁止购买城投债的规定,城投债几乎失去了银行这一债市最大买方。”

  城投债依然有一个美好愿景。此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明确表态,应将城投债进一步规范发展为市政债券。

  不过目前制度条件不具备的情形下,市政债之路遥遥。上述国信人士介绍,从立法层面讲,目前地方政府还不具备发债和担保的主体资格。而在目前财税体系下,全面公布地方政府财务报表和债务情况不大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