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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惠康:坎昆不能失败,也不应该失败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6日 09:0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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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地时间12月3日,今年最后一轮联合国气候谈判坎昆会议进入第五天。

  中国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黄惠康在坎昆接受本报专访时说,中国在坎昆会议上的谈判策略更加开放、包容,相向而行、不搞对抗;代表团的处境“应该说较以前有所改善、更加主动”。

  黄惠康也放出话:“发达国家不能得寸进尺,不能对中国提出过分的要求。在这一点问题上我们没有让步的余地。”黄还是中国代表团副团长。

  在分歧焦点之一的国际磋商与分析(ICA)问题上,黄惠康说,“我们认为在坎昆会议上可先就大的原则性的问题达成一致,具体的细节可以继续讨论”。

  他还透露说,坎昆会议前,胡锦涛主席专门给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隆复信,表明了我们支持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支持墨西哥做好东道主的立场。

  “坎昆不能失败,也不应该失败。”黄惠康说。

  中国处境“更加主动”

  《21世纪》:从哥本哈根会议到天津会议,中国代表团面对的压力和指责声音一直很大。到了坎昆,美国因为国内立法问题已经无法对谈判作出实质贡献,而中国则将应对气候变化写入了“十二五”规划。那么这次在坎昆,中国的压力是不是小很多?

  黄惠康:压力并不小。因为我们是带着对全人类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来与会的,我们考虑更多的是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挑战。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一直本着积极建设性的态度来参与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和国际合作。

  当前谈判处于严峻时期,达成协议的任务仍然艰巨。从这个意义上去理解,我们所承受的谈判压力并没有减少。但坦率地说,中国代表团在坎昆会议的处境,应该说较以前有所改善、更加主动。

  有关“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相关的政策和重大举措,再一次向全世界昭示了中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原则和立场,同时国内一系列政策行动也向世界昭示中国言必信、行必果的姿态。

  所以国内政策的制定和实际的节能减排行动,为中国代表团来到坎昆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目前在会议中明显感到,中国的影响力和正面形象在提升。积极的、建设性的参与者的形象更加鲜明。

  相向而行,不搞对抗

  《21世纪》:有NGO组织的报告说:中国应该不单单对外界的批评进行不断的回应,而应该就关键或争议的议题提出自己的方案或建议。您说的“更加主动”包括这样的行动吗?

  黄惠康:积极地参与谈判,这就是“主动”的含义。中国代表团在谈判策略上更加开放、包容、积极、建设性的参与。本着增信释疑、增进共识的精神,加大积极正面的宣传政策和主张的力度;同时与谈判对手进行及时沟通协商,相向而行,不搞对抗。

  坎昆会议前,胡锦涛主席专门给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隆复信,表明了我们支持坎昆会议取得积极成果,支持墨西哥做好东道主的立场。

  中方不赞成所谓“中美共治”

  《21世纪》:美国谈判代表柏辛在坎昆说,中美就气候问题的沟通渠道是畅通的,正在努力解决分歧达成共识。请问中美近期就哪些议题进行了沟通,在哪些方面已经达成共识,哪些方面还有分歧?

  黄惠康:中美是两个大国,最大的发达国家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两国既有共识,也有分歧。共识是加强合作的基础;有分歧不可怕,可以通过协商谈判来解决。

  中美在气候变化领域各个层面都有良好的沟通机制。双方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确实存在分歧。分歧的核心就是发达国家在气候变化谈判,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努力中,应该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义务。

  我们始终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发达国家应在率先减排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方面,率先采取行动。我们希望美国在这方面发挥领导作用。

  同时我们也向美方明确指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需要维护自己的发展权利和适当的排放空间。我们愿意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但是这些义务绝对不能超出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范围。

  如果一些发达国家为了躲避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而转嫁责任给中国,或者把它应履行的责任跟中国挂钩,这是我们不能接受的。

  我们也不赞成所谓的“中美共治”。这既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是我们想追求的。过分夸大中国的作用,把不同发展阶段的两个国家放在一个平台上,也不合适。我们希望气候变化谈判在联合国的主渠道下本着公开、透明、包容的方式进行。

  透明度首先是发达国家的问题

  《21世纪》:美国之前将提供资金支持和减排透明度挂钩,以此施压中国增加国内减排行动的透明度。现在美方的这个企图有没有变化?

  黄惠康:前不久一个新闻说,一直有人指责中国透明度不高;还有人认为,坎昆会议能否取得进展,就取决于中国能否在透明度问题上做出让步等等。依我看,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第一,所谓的透明度问题,具体来说就是“三可”(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和“国际磋商与分析”。如果说,透明度是一个问题,那它首先是发达国家的问题。根据议定书和公约的相关规定,发达国家减排指标的落实情况是要接受“三可”核查的,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情况也是要接受“三可”的。

  这是强制性的义务。避而不谈发达国家“三可”、片面地单方面地来谈发展中国家的透明度问题,或者将发达国家的“三可”与发展中国家的透明度问题混淆起来,是本末倒置。

  第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提高透明度从来就不是一个问题。接受了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支持的国内减缓行动,是要接受“三可”的,没有疑义。至于没有接受国外资金和技术援助的纯粹国内自主的减缓行动,那它就不是“三可”的目标。

  “国际磋商与分析”与“三可”在性质上是不同的,适用的规则也是不一样的。“国际磋商与分析”最基本的原则是,要尊重国家主权,不是侵入性的,也不是惩罚性的,它的目的主要是协助和帮助,以及信息的分享。

  我们认为在坎昆会议上可先就大的原则性的问题达成一致,具体的细节可以继续讨论。

  中国不对“过分要求”让步

  《21世纪》:坎昆会议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说坎昆需要妥协,“最后的结果,应该是一个大家都不满意,但是大家都能接受的结果”。您怎么理解这个“妥协”?

  黄惠康:首先,国际谈判必然是一个讨价还价和相互妥协的过程,这是谈判的真谛。我们既提出要求,也承担应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要求非常明确。第一,发达国家要率先大幅量化减排。要坚持公约的主渠道,坚持公约和议定书的双轨谈判,坚持京都议定书的第二承诺期。

  第二,根据公平原则和历史责任,发达国家有义务拿出资金和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适应气候变化。这既是道义和历史责任,同时也是法律义务。这些要求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发达国家必须要承诺的事情。

  第三,我们要求发达国家在推进气候变化谈判方面起领导作用,不要总是被人推着走,而应该带头走。

  发达国家希望中国承担超出它发展阶段的更多的义务,我们认为这是过分。中国的节能减排指标是实打实的,一方面不跟别人挂钩,也不讲条件,不玩猫腻。不管气候变化谈判取不取得进展,中国都将尽最大的努力,在可持续发展的大框架下,实现提高能效、降低碳排放强度的既定目标。

  发达国家不能得寸进尺,不能对中国提出过分的要求。在这一点问题上我们没有让步的余地。

  坎昆会议不能失败,也不应该失败

  《21世纪》:天津会议时,缔约方对坎昆的定调是达成“平衡的一揽子”成果,您怎么定义?

  黄惠康:所谓平衡的一揽子成果也就是说要满足谈判各方的期待,首先是在公约和议定书双轨谈判之间要取得平衡的进展,第二个是要在各个要素之间取得平衡的进展。

  平衡的进展不一定非是同步的进展,但是都是要向前走的进展。允许在具体的要素谈判方面有一个先后的顺序,但是不允许出现一些要素达成协议,一些要素往后退,或者在原地踏步,这是不行的。

  目前看我们同意在资金、技术、适应、能力建设、森林这些已经取得较多共识、争议比较小的问题上取得积极成果。

  同时在关于京都议定书的存废、第二承诺期、长期目标方面,保持谈判的势头,也就是说要往前走,不能原地踏步,更不允许向后退,为明年南非会议达成最终的成果奠定良好的基础,这就是我们对一揽子协议的理解。

  《21世纪》:对坎昆会议的期待是什么?展望坎昆后,中国对最后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协议如何定性,又期望怎样的时间表?

  黄惠康:现在已经有比较一致的意见,坎昆不能失败,也不应该失败。气候变化谈判必须往前走,坎昆会议要取得平衡的一揽子成果。否则气候变化谈判本身会处于危险之中,多边体制会处于危险之中,这是对全人类不利的。

  对于未来谈判的结果,一是要达成公正、全面、平衡的一揽子协议。二是要有法律约束力。我们的期待,今年坎昆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明年南非会议争取就巴厘路线图谈判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