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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电”用不起“市场煤”重点合同电煤明年“被限价”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7日 09: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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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先后出台一系列物价调控措施后,指导2011年重点合同煤价的 “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即将正式下发。该意见要求,2011年重点合同煤价不能超过上年的价格。此前,国务院督察组在山西进行物价督导工作时,曾召集山西省所有重点煤炭和电力企业表态:不得提高重点煤炭价格。

  时隔一年再启煤炭限价

  国家发改委在2009年12月15日正式发布 《关于完善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部取消2010年度煤炭视频会、衔接会以及合同汇总会。这标志着自1993年开始的全国煤炭订货会宣告结束,政府彻底退出了煤电谈判,我国煤炭产运需完全进入市场化自主交易状态。

  “时隔仅一年,发改委再限重点合同煤价,这只是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一种非常的临时措施。”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中国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认为,这是高通胀情况下的无奈之举。

  邢雷认为,在目前较为严峻的通胀形势下,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物价控制措施,其中要求煤炭企业对重点合同电煤2011年不加价就是一个重要措施。此前,在煤价上涨的背景下,电力企业一直要求提高电价,但电价提高必然会加剧我国目前乃至明年的物价上涨压力。为此国家发改委试图通过控制煤炭价格上涨从而达到不调整电价的目的。

  或影响煤企业绩

  接受《每时经济新闻》采访的多位人士表示,煤炭企业在销售过程中都会签订煤炭销售合同,都可以视为合同煤,而其中以保障五大发电集团下属电厂煤炭供给为主的是重点合同煤,目前占电厂消费总额不到50%。在此之外一些电厂的合同煤只能视为一般的煤炭供应合同,不可能享受到“限价令”的照顾。

  中煤能源董秘周东洲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发改委要求不提高煤价,作为煤炭企业我们一定会坚决遵守。”这已经不是发改委第一次对合同煤价表态了,早在今年年中,发改委就要求煤炭企业不得提高年度重点合同煤价。根据上半年财报,合同煤占中煤能源70%的比例。

  邢雷表示,重点合同电煤明年不加价,对煤炭企业业绩的影响还是很明显的。今年前三季度,31家煤炭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达9.89%,每股净资产为4.98元,比A股平均4元水平高出近1元,这些都显示了煤炭上市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均超过两市上市公司平均收益水平。据邢雷的测算,到目前为止,2010年我国煤炭平均价格比2009年上涨约22%。由于煤炭上市公司利润主要来自煤炭销售,因此发改委的“限价令”肯定会影响煤炭上市公司业绩,尤其是神华、中煤和山西的煤炭企业。

  执行或有难度

  今年以来,由于煤炭价格不断上涨,电力企业亏损增加。据统计,前三季度有超过11家电力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14家营业利润为负,22家企业利润同比增长为负,占发电上市公司40%。

  一位电力行业分析师表示,尽管限制重点合同煤价,但电厂仍将以大部分市场煤作为燃料,另外,重点合同煤的兑现率仍需进一步观察。由此推算,今年第四季度电力企业的亏损将会进一步加大。

  在重点合同煤的兑现率方面,邢雷的观点在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首先,不管政策如何调整,煤炭企业依然控制着煤炭价格的主导权,在煤炭企业居于优势地位的前提下让其让出较大的利益是困难的。煤企完全可以通过减少合同煤的供应量,甚至降低质量的方法以减少政策对自己的不利影响。其次,随着我国煤炭供应地的逐步西移,目前我国主要煤炭供应省份如山西、内蒙古和陕西都处于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而用电大省却大多是发达地区,因此,限制煤炭价格实际上是要求这些经济不发达的省份让利给经济发达地区,这样地方政府很可能也会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存在消极态度。第三,目前除神华和中煤外,煤炭企业大多为地方企业,而五大发电集团都是央企,让地方企业让利给央企,也存在着一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