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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07: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据调查发现,在中国宝安2009年入主之前,深鸿基曾于2007年3月突然曝出多笔从未公开的“代持股权”,按照当时的股价计算,其总市值高达1.51亿元之巨。紧接着,该部分股权在2007、2008年解禁后被立即抛售,所得收益经深鸿基之手最终转给背后的“实际持有人”。
然而,根据深鸿基招股说明书所述,这些“代持股权”均是公司在1994年上市前投资的募集法人股,出售所得本应计入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但从1995年开始,公司此后的年度定期报告中再未提及上述股权,导致这笔巨额资产长年处于体外运行状态,并最终造成上市公司上亿元资产流失。
蹊跷的代持
直到2007年前,深鸿基始终存在一种奇异现象:尽管名列皖能电力、昆百大A以及中粮地产等多家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但在年度定期报告中,深鸿基却从未披露持有上述股票,或是持有数量大幅低于被投资公司披露数量。如皖能电力和昆百大A的2005年年报显示,深鸿基分别以持有500万股和250万股位居第七和第五大股东;但在同期年报中,这两只股票却没有进入深鸿基的“股票投资”名单。
此外,中粮地产2006年年报显示,深鸿基当期持有公司959.06万股,为第五大股东;但在深鸿基2006年年报中,该数字却记载为711.56万股。
对于如此怪异的情形,深鸿基于2007年3月19日发布公告解释称,包括皖能电力、昆百大A等股票均为公司代人持有。
根据该公告披露的具体代持情况,截至公告发布日,深鸿基分别代潮州市意溪工艺实业公司持有深圳能源213.444万股、中粮地产247.5万股;代侨裕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办持有ST中润(现中润投资)4.2848万股;代深圳机场候机楼有限公司持有S*ST东泰10.712万股、昆百大A50万股;代深圳市鸿基集团工会持有S*ST东泰25.7088万股;代深圳业丰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皖能电力440万股;代深圳天皇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昆百大A50万股;代深圳市龙岗新鸿进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皖能电力60万股、昆百大A150万股、鄂武商A196.3184万股。
按照2007年3月19日的收盘价计算,上述代持股份的总市值高达1.51亿元。
对于这笔巨额股权,当时深鸿基称,“代持股份为实际持有人出资购买,公司并未出资,仅为名义持有,代持股份不属于公司资产,公司亦不享有任何权益;截至目前尚未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当时公司还表示,“上述代持股份,未在以前年度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与招股书不符
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深鸿基的代持表述与其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关陈述明显不符,实际上,这部分巨额股权均为深鸿基上市前投资的募集法人股。
据了解,深鸿基于1994年8月登陆A股,在招股说明书第九章“本公司的主要情况”中,公司就明确提及“1992年以来分别对武汉商场(现鄂武商A)、四川盐化(S*ST东泰)、四川天歌、四川金路、深圳能源、深圳宝恒(现中粮地产)、东北华联、昆明百货(现昆百大A)、深圳天极光电及深圳三九胃泰等十家上市公司和即将上市公司进行了法人股权投资,投资总额达3975万元。在1992年度分红派息中,为公司带来理想的回报”。
同时,在1994年年报中,深鸿基也表示:“在股权投资方面,继参股武商、川盐、昆百大、皖能源(现皖能电力)等十家上市公司之后,1994年上半年又投资1200万元参股招商银行,投资80多万元控股新鸿鹰航空客货代理业务,投资160万元参股龙新通讯传呼,并收到初步效果”。
显然,按照招股说明书的表述,深鸿基持有的鄂武商、昆百大等股票应是其上市前出资购得,且在上市前就为公司带来了理想的分红派息,属于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与前述“代持股份为实际持有人出资购买、公司亦不享有任何权益”的说法明显矛盾。
此外,在2007年以前,深鸿基除了未在年报中披露代持股权情况外,也从未披露签署相关代持合同的公告。
“如果这部分股票真是代持的,那么在招股说明书中将其表述为上市公司自己的金融股权投资,就涉嫌虚假陈述上市。而如果招股说明书中所述属实,则深鸿基所称的代持可能根本就不存在,一样涉嫌虚假陈述。”著名证券维权律师、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刘国华律师表示。
体外循环致资产流失
深鸿基对于代持情况披露的时间点,恰好在上述股份即将解禁流通之前;而这些代持股份在解禁后立即遭到疯狂抛售。
资料显示,2007年5月1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代意溪公司所持的中粮地产247.5万股于当年4月16日解禁,受意溪公司委托,公司于4月24日至5月8日全部出售所持247.5万股。
同年9月27日,深鸿基又披露称,代意溪公司所持的深圳能源213.444万股于9月19日解禁,受意溪公司委托,公司于9月21日全部出售上述股份。
此外,所持的昆百大A于2007年9月25日解禁后,深鸿基当季即退出该股十大股东行列;而另一方面,2008年3月7日解禁的皖能电力500万也被快速脱手。
但出售股份带来的巨额收益并没有留在上市公司手中,而是转了一道手后,被名义上的实际持有人瓜分。
深鸿基2007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其他应付款激增至3.64亿元,同比增长72.51%,公司解释称主要为代持股票出售款所致。而在其他应付款前五名欠款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即意溪公司,公司所欠其金额高达5248.77万元,欠款缘由为出售代持股票款。
“很明显,此前一直捂着搞体外循环,直到临解禁前才匆匆发个公告说一下,然后快速套现,把本来属于上市公司的资产转为他有。造成公司巨大的资金流失。这种掏空上市公司的做法很有典型代表性。可以作为一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深圳某私募人士这样认为。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深鸿基的代持问题早已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上市公司也正加大力度清收,目前已有近6000万元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