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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人士回应:个人境外代持股已不再新批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09:5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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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12月8日),一条关于央企海外巨亏的报道引发舆论漩涡。该报道称,“境外国有资产基本是一本糊涂账,已曝海外亏损只是冰山一角。”

  对于这一说法,国资委有关司局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总体上,央企海外投资的盈利能力很强,赚了很多利润回来。当然,我们正在尽力规避个别项目的亏损。”

  “海外巨亏”报道被指不实

  根据有关报道称,“国资委堵漏4万亿海外资产,已曝亏损仅冰山一角”。具体而言,该报道提到了如下关键内容:

  其一,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央企加大境外投资,境外资产风险凸显;其二,个人代持境外产权是央企境外资产最大的 “出血点”;其三,境外国有资产基本是一本糊涂账,已曝亏损仅是境外国资亏损的冰山一角。

  对于上述说法,上述国资委有关司局人士逐一进行了解释。该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根据统计,2008年央企海外资产的利润占当年央企总利润的50%左右;2009年下降为37.7%。不过,央企在海外仍是很赚钱的。”

  国资委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共有108户央企投资涉及境外单位5901户,央企境外资产超过4万亿元,当年利润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7%,甚至有的企业境外项目利润占公司利润的50%。“由此可见,央企海外资产总体是盈利的,而且赚了不少钱。”上述人士表示,国资委一直在鼓励央企“踢世界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而对于 “个人代持国资境外产权”,上述人士表示,“这种代持多发生在改革开放初期,目前国资委正在加强审查,而且不再批准新的个人境外代持股”。

  另据介绍,针对央企海外巨亏,最严重的有中航油、中信泰富等海外巨亏。但是,中信泰富不属于国资委监管的央企。而中航油亏损的根源在于原油期货合约,而不是实业经营出现亏损。这一点,类似于2008年曝出国航、东航等央企参与衍生品交易巨亏。

  据国资委2009年12月初披露,一共96家央企参与的衍生品合约总市值为1250亿元,形成了114亿元的浮动净亏损(浮盈49.8亿元,浮亏163.8亿元)。但是,后来随着国际原油涨价,这些浮亏已经转为盈利。

  国资委加大调研规避风险

  据记者了解,平常所提到的“央企海外投资”主要是指实体经营项目的投资,而这部分投资最近出现了中国铁建在沙特轻轨项目上的巨亏。这一次巨亏正引发国资委进行进一步的审查。上述人士指出,央企海外投资大体上分为两部分的风险:一部分来自于实体经营项目;另一部分则是与海外投行的套期保值合约。

  “至于原油等衍生品合约巨亏,这是跟国际投行的期货交易,不是央企的境外实体经营项目投资,这一点,应该加以区别。”上述国资委人士解释称,“在实体经营方面,央企的盈利非常强。这么说并不是要放松央企在各方面的风险监管,而是首先要分清楚投资的类型,从而进行更加有效的监管。”

  据国资委前副主任李伟指出,国资委以后将加强央企在套期保值等衍生品交易方面的监管,严格控制合约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资委内部获悉,真正值得注意的亏损是中铁建在沙特的轻轨项目,这笔高达41.53亿元的亏损正在索赔,尚没有定论。就在11月初,中国铁建派出一支由副总裁组成的项目组,前往沙特进行索赔。

  据有关消息称,中国铁建原本计划通过停工止损,最多可能损失12亿元。但是,中国铁建综合多方面因素并没有停工。这充分说明,沙特轻轨项目体现了中国央企在海外的社会责任,而不是以盈利为唯一目的。

  11月29日,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率团抵达赞比亚,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在赞出资企业进行调研。当天下午,中国有色集团总经理罗涛在卢安夏铜业有限公司,就集团在赞投资进行了汇报。

  孟建民指出,本次调研主要是考察中央企业“走出去”战略的情况,听取境外企业的建议。为了提高这次调研的针对性,孟建民带上了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局长沈莹、国资委外事局副局长徐爱波等核心负责人。据记者了解,明年国资委将加大央企海外投资企业的实地调研,以规避投资风险。

  更早前于11月26日,国资委专门举办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表示,随着央企主要资产和业务的下沉,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逐步增多,子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使母公司面临经济损失,并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最新案例是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使得母子公司的有限责任有所突破。母公司英国石油公司为处理漏油事件整体损失达399亿美元,大大超出了公司原先的估计。这一案例,正是央企在海外投资必须提前警惕的新情况。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资委内部获悉,国资委正在抓紧起草央企对子企业履行职责情况的指导意见。

  境外投资审批权限有望扩大

  “但是,有风险并不意味着要压缩央企进行海外投资,或者撤回海外投资。”一位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对记者表示。在上述法制工作座谈会上,黄淑和还要求央企重视并购重组和国际贸易摩擦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根据国资委统计,2009年67户央企加大对外并购,被并购企业达771户,比上年增长72.9%,并购资产规模5034.8亿元,比上年增长66.8%。预计今后央企的并购重组活动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态势。

  上述种种迹象表明,目前国际市场正处于经济复苏的低谷,其相关资产处于价值低估阶段。基于此,国内投资界普遍预计,央企加速海外扩张的时机已经来临。与此同时,未来几年央企将继续加大海外投资。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从“走出去”的战略层面进行投资监管?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都在协商出台相关政策。早在2009年5月1日,商务部发布《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并施行。该办法进一步将海外投资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商务厅,并明确规定,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只需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核准。而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则需要上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中央层面已经注意到如何进一步扩大海外投资的相关问题。今年6月份,由发改委、商务部牵头的“走出去”战略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准成立。该联席会议将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走出去”的政策引导。与此同时,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规划也将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的产业和国别政策导向,并尽快出台新的《境外投资条例》。

  而正在酝酿起草的《境外投资条例》中,关于境外投资资金的审批权限也将扩大10倍。记者向国资委有关人士咨询这一最新进展,该人士表示,“我们也在等待这一条例出台,因为央企加大海外投资是必然的。关键是项目要好,至于审批层面,对于央企而言目前并无大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