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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昆会议中国代表团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11: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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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12月6日,出席坎昆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举行首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及参加坎昆会议的有关情况,并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解振华指出,中国还是一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3700美元的发展中国家,列全球第100位左右,还有1.5亿人生活在联合国贫困线以下。中国正处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面临发展经济、消除贫困、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重挑战。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中国将始终注重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解振华强调,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十一五”期间,中国政府提出了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的目标,累计投入2万亿元人民币,在节能减排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去年底,中国政府公布了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并将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碳强度指标一旦通过全国人大批准,将成为具有国内法律约束力的指标。

  解振华表示,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领域已经出台了多部法,包括节能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法以及环保法等。去年,中国全国人大听取了国务院关于气候变化领域工作的报告,将在适当时机考虑气候变化立法。在谈到中国建立碳市场问题时,解振华表示,中国已经在自愿性碳交易机制领域开始了试点工作,一些地方还建立了环境交易所。

  解振华指出,气候变化问题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中国始终坚持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与各国开展广泛的双边合作与对话。在节能、减排、可再生能源等多个领域,中国正与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积极务实的合作。

  解振华表示,与哥本哈根会议相比,国际社会对坎昆会议的期望值普遍不高。到目前为止,会议气氛比较平和。墨西哥政府为本次大会的成功召开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在会议安排上充分体现了公开、透明、包容和广泛参与的原则。

  解振华强调,京都议定书是气候变化长期谈判中达成的唯一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必须在实现环境整体性的基础上坚持第二承诺期。坎昆会议的成果应在公约和议定书工作组之间取得平衡。议定书发达国家缔约方应在第二承诺期继续承担大幅度量化减排指标,非议定书缔约方的发达国家应在公约下承担与其他发达国家在幅度、性质、尊约机制等方面可比的减排指标,发展中国家在公约下采取自主的减缓行动。

  解振华表示,“基础四国”部长在“国际磋商与分析”问题上已经多次交换过意见并达成一致。四国部长认为,“三可”和“国际磋商与分析”都是为了更好地增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减缓行动的透明度,增进互信,提供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机会。中方一贯主张,发达国家的减缓承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在资金、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发展中国家接受发达国家支持的减缓行动应接受“三可”;发展中国家利用本国资源的自主减排行动接受“国际磋商与分析”。“国际磋商与分析”相关规则的制定应遵循尊重主权、非惩罚性、非侵入性和促进性的原则,以利于建立互信,相互学习。“三可”和“国际磋商与分析”在频率上应该至少保持一致。在确定“国际磋商与分析”的原则和框架后,可建立工作组对形式和内容进行讨论。

  超过300名各国记者出席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