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腾讯被判担责开了个好头!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9日 14: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报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据新华社电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3日对一起大学生利用腾讯QQ网络相约自杀的民事赔偿纠纷作出一审判决,腾讯被判承担10%的责任。

  消息一出,很多网友都不理解,感觉QQ只是一个聊天工具而已,腾讯似乎有些冤枉,但是仔细看来,法院让腾讯承担10%的连带责任实在有理!不作为就有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发现互联网上出现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时,要采取措施,停止传输有害信息,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本案被告张某的“自杀邀请”不是偶然为之,而是多次在不同的QQ群上向不特定的对象“长期公开告示自杀邀请”。对此,显然腾讯是应该发现这种可能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益的有害信息并作为互联网公众平台做到应尽的监管义务,而腾讯既未及时删除此类有害信息,也未向有关机关报告,致使范某与被告张某相约实施了自杀行为。也就是说,腾讯公司没有将最起码的职责承担起来,那么这10%的责任承担并不重。

  法院的判决同时警示了各个网络运营平台,督促他们提供优质的,安全的网络环境。千千万万的网民信任你,用你的产品,那么你除了用优质的产品来让网民拥护你,还应该担起监管的重任,否则你的服务就是不完善的。如同住店一般,既然你提供了场地,肯定需要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就像你租房子给房客,房客做不正当的勾当,房东也是难辞其咎!

  一些网友将腾讯被判理解为难道政府希望腾讯加强对每一个上网的人的监视?侵犯大家的隐私权?其实不然。首先,说白了,网络软件平台倘若真想监控某个使用此平台的人的记录,是完全做得到的,这与政府希望不希望没有任何关系,相反,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营必须要确保用户的信息不被泄露。其次,在社会体系中永远没有绝对的自由。常规的网站运营其实都是有规则明文告知网民的,也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去监控自己的网络平台,比如评论留言发表都要经过后台审查,过滤掉不雅用语、垃圾广告信息、敏感词语等;论坛发帖也都要由坛主审核后才能通过发出;QQ群的群发也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去鉴别控制不良信息的发布。

  同样的,大家手机上或是电子邮件中经常收到各种各样的垃圾信息,甚至是违法分子的诈骗信息,不是今天让你把钱打到某个银行账户,就是明天告诉你中奖了,要不就是办证、售假发票等等。作为网络运营商,对于这种信息也应该建立筛查机制,特别是针对不特定对象的信息,完全可以采用技术手段进行控制。倘若全社会人民都尽力对不良的信息举报、让不法分子的违法勾当、骗术难以得逞,让丑恶无处遁行,正义得以伸张,社会才更加和谐。当然,公民的通信自由应当保护,但这种所谓“群发”消息、以及QQ群上的有害信息实在谈不上什么通信权利,运营商更理应负起责任来,保护公民真正的通讯权利,不受这些垃圾甚至是违法短信的骚扰以及不良信息的诱惑和侵害。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依赖网络等高科技即时通讯手段,那么建立健全的网络秩序,良好的网络环境是很重要的,这也是我们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