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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将设投资者教育局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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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13日公布,政府决定设立投资者教育局及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进一步加强教育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据了解,投资者教育局将负责全面构思并推行投资者教育策略,加强公众对其权利和责任的认识,以及对金融产品的基本知识,协助公众提升理财能力,从而作出明智的理财决定。

  陈家强表示,投资者教育局属证监会全资拥有的公司,经费将由证监会支付。他预期在本立法年度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草案,赋权证监会成立投资者教育局,涵盖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则负责管理一个独立公正的调解计划,以“先调解、后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为有需要的消费者提供费用较相宜的途径,快捷地处理他们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金钱纠纷。

  陈家强说,政府及金管局和证监会将提供成立费用及首3年营运所需的经费。他期望调解中心可在2012年年中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