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胡海峰教授:信息披露指数应考虑独立性和有效性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0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日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 本报记者 胡潇滢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胡海峰教授认为,信息好坏关于在于信息治理,信息披露反映公司治理的水平,从另外一方面可以约束公司治理的改善。7月份我国上市公司有2026家,总市值是26.43万亿,投资者有效帐户是1.3亿。

  这个指数,有很大的创新性,是我们国内研究这方面开了一个先河,胡海峰教授就内容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在指标体系上,从四个方面开始设计,一个是完整性,一个是真实性,一个是及时性,还有一个是准确性。实际上信息披露还包括有效性,还包括独立性。国有企业,包括一些民营企业,很多信息披露的滞后,信息的延迟,都是因为他是多方面的制约,他不能独立的披露信息。像污染事件,其他事件,一些重大事件都可以自己发布。这些东西也是我们判断一个信息披露,他是否有效地一个很重要的一个标准。

  这个体系当中还要加上有效性,尽管很多企业,进行大量的信息披露,但是很多信息披露语句是模糊不清的,因此,有效性也是我们判断信息披露它的透明,质量高不高的一个重要标准。

  胡海峰教授认为,信息披露指数基本上反映了我们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1996到1998年中国证监会共处罚了492家上市公司信息违规的披露违规事件,从违规的形式来看,信息服务,披露不及时占45%,其他的是虚假陈述,担保事项等几类事情。另外,从违规的事件上来讲,关联方的违规人是有关系的,这个报告显示,国有企业它的信息披露质量要高于民营企业,但是我们看到,从信息披露的基石性来讲,国有企业往往做的比较差。

  对于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胡海峰教授提出以下几点:

  第一,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披露评价制度。目前国内还没有准确全面权威的制度,高明华教授,以及他的团队,正在朝这方面努力,也希望这个指数能成为我们投资者在今后评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选择上市公司投资的一个重要的风向标。

  第二,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我们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证监会有一系列的管理办法,但是我们法定规定的信息披露还是一个较低的框框标准。

  第三,扩大媒体和专业机构的合作,我们说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现在改善公司治理重要方面是加强和媒体、独立的研究机构的合作,我们都知道,很多上市公司的违规事件,公司治理不会犯的事件,信息披露不会犯的事件,都是在媒体的揭露下出现的,都是媒体的监督下披露出来,上市公司主动去改正的,如果没有媒体的监督,我们的上市公司的质量还会大打折扣,大大加强媒体和独立机构的合作,是一个我们改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一个重要途径。

  第四,新报告里说的,要加大惩处力度,增加高管和上市公司本身违规的成本。现在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比较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有很多公司不当回事。加大处罚力度是我们要重点改善信息机构的一个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