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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酝酿全国性信托发行和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09: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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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9日,一信托公司董事长向记者透露,监管部门正在推动建立全国性的信托发行和交易的平台。这一平台的建立,将极大地推动国内信托业的发展和规范。

  在日前召开的2010中国信托业峰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表示,上海正积极建立全国的信托信息登记中心,并得到银监会的支持。

  据媒体报道,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谈伟宪同日透露,作为保护个人信托财产的《信托登记管理办法》已上交国务院,各委办的意见也反馈至银监会后进行了修改,现已再次上交国务院等待最后的批复。

  信托登记制度的缺失,一直是我国信托业发展的障碍。这一制度的推进,无疑将进一步推动信托发行和交易平台的建立。

  此前,北京、天津等地的产权交易所已开始纷纷试水,推出信托的转让业务。上海则在2006年就成立了全国首家信托登记中心。

  地方产交所试水信托转让

  虽然信托交易平台的具体成立时间表尚未确定,但是北京、天津等地的产权交易所均已推出了信托转让的业务。

  一位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北金所”)的人士告诉记者,“北金所已经有一些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挂牌,但目前还是处于试行阶段,主要是已发行信托计划的收益权转让业务。”

  北金所的网站显示,目前共有6个信托转让项目挂牌,合同金额合计9000万元。其中,金额最高达3000万元,最低为150万元。该人士称,“这些都还只是一些机构投资者的信托转让项目。”

  该人士表示,“目前,我们只是充当一个信息的平台,通过我们的平台进行信托转让相关的信息披露,从而实现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对接。至于具体的信托合同和受益权等法律关系的变更,还得到信托公司去完成。”

  除了北金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也推出了信托转让的项目,但是交易所扮演的角色依然只是“简单的中介”。

  前述信托公司老总认为,仅仅是地方的产权交易所推出这种信托转让业务,意义并不大,需要监管部门来推动,建立信托发行和交易的平台。一方面可以拓宽信托产品的发行渠道,另一方面也使信托产品的发行和管理更加规范。

  目前我国信托产品的发行,主要依靠客户群的直销,和银行、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代销。前述信托公司老总表示,“监管部门不允许信托做广告、开设分支机构,所以信托的发行渠道较窄。”

  上海欲建全国信托登记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认为,建立一个规范的、专门用来发行、买卖和转让信托产品的全国性信托交易所,其实也就是实现信托产品的“类证券化”。

  信托“类证券化”,一方面会拓宽信托产品的辐射面和发行范围,吸引一些大资金、机构投资者参与进来,另一方面能保证信托产品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邢成表示,如果要实现信托产品大规模在交易所发行和交易,还需要信托产品要更加规范,实现信托产品的“标准化”。“信托产品标准化,就可以对其进行估值。而个性化的产品,就不太适合。”他说。

  建立信托发行和交易的平台,实现信托产品的流通转让,信托登记是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

  信托登记是信托设立对信托财产予以认定的法律行为。《信托法》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但是这一块国内一直是缺失的”,邢成表示,“《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的确认一定要进行信托登记。建立全国性信托登记中心,才符合信托法对信托财产地位的规范。”

  他认为,建立信托的登记制度,在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信托财产的完整性,以及发挥信托破产隔离和风险隔离功能等方面,都会发挥巨大的作用。

  早在2006年6月,上海浦东新区就成立了国内首家信托登记中心,但是一直只是地区性的信托登记平台。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在今年的陆家嘴论坛上宣称,上海考虑建立全国信托登记中心,进一步加快建立信托资产交易和转让市场。

  在日前的中国信托业峰会上,屠光绍再次表示,上海正积极向银监会争取,在上海建立全国的信托信息登记中心,并得到银监会的支持。邢成认为,“对于建立全国性的信托登记中心,监管部门也乐观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