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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亡补偿标准明年提高一倍 最高可达60万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0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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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亡补偿标准明年提高一倍 按“居民人均收入20倍”计算最高可达60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然)日前,北京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市政府《通知》,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翻倍提高。

  市政府《通知》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依照新《工伤保险条例》,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给工亡职工近亲属。按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我国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全国平均值计算,最高约为15万元。新规实行后,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度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计算,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可达34.35万元,约比以前翻了一倍。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将超60万元。

  市政府《通知》对国务院《通知》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其中本市提出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调整危险化学品经营格局,实现“集中交易、专业储存、统一配送”,以降低城市危险化学品流通、储存风险。

  在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方面,本市此前曾在通州、房山、朝阳等区以及10个企业集团开展试点,要求企业配备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目前已经形成千人职业健康管理员队伍。据介绍,下一步这一制度将在非煤矿山、汽车制造等全市重点行业和规模企业得到推广。

  此外,市政府《通知》还要求2011年底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要在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登记注册,及时、准确上报隐患、危险源等信息,到2013年底前,利用物联网技术完成对重点设备设施、危险区域、重要岗位的环境状态的监控和预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