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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对高档房征房产税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4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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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会遏制高档住房投资

  据《中国之声》报道 备受关注的房产税征收在重庆有了最新进展。日前,重庆市政府出台进一步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文件,准备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按照 “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约束”的差别化调控目标,从保障性住房、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土地市场的供应及监管,信贷和税收等多个与楼市密切相关的源头入手进行调控。到2012年,全市建设4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届时重庆市各类保障性安置房建设,力争解决占城镇人口30%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目前,房产税税率具体细则还未出台。不过,明确了买卖房产的契税、营业税征收标准。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购买建筑面积90至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5%征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契税按3%征收。对于卖房征收营业税,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高档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的5%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5%营业税。

  有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政策一旦出台,会对高档住房的投资者起到遏制作用。门槛更高了,短时间内对楼市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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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暂停三套房贷

  据新华社电(记者 徐旭忠)继上海、北京、海南等地叫停第三套住房贷款后,作为西部重镇的重庆市也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根据重庆市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重庆市规定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凡不能提供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