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土地管理法修订继续延期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08: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宋尧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最后一次会议将在12月20日起召开,在已公布的会议议程上,曾被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土地管理法》依旧不见踪影。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向记者证实,目前该法依旧停留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修改意见的阶段,尚未提交全国人大。从立法程序来看,今年出台已然无望。

  在近些年中,《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是聚焦最多的修法之一。诸多专家学者希望在这部法律的修订过程中,完成对集体土地流转、征地、土地供应乃至住宅用地续期费用等问题的突破,推动体制改革。而现行《土地管理法》自2004年颁布之后的大规模土地违法现象,尤其是其政府违法占主体的特点,也使得该法的修订极为迫切。

  一些相关法规的编制与修订也为《土地管理法》所牵动,例如目前在正征集意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涉及集体土地的部分都需要《土地管理法》先行界定。

  现行土地管理法颁布于1986年,并于1988年、1998年、2004年先后进行了三次修改。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将之列入任期内提交审议的草案。2009年,国土资源部曾牵头起草一份征求意见稿,但由于对集体土地流转问题的回避,引来诸多批评。

  一些学者认为,国土资源部对用地指标控制,审批管理等等计划经济手段的坚持是该法目前的修订过程远未达预期的主要原因,部门立法的顽疾在《土地管理法》的修订过程中展露无遗。

  但事实上,在国土资源部内部的讨论中,对允许集体土地流转,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市场配置等议题也有过讨论,并非全持反对意见。原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副司长郑振源关于《土地管理法》的一份修订意见曾被广泛流传,对上述热点问题也有过深入探讨,并持简化审批程序,允许集体土地用益物权进入市场的观点。

  据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称,郑振源的建议2008年即在国土资源部门内部讨论过,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也曾对此做过批示,要求相关司局阅研。

  而另一些学者意见则认为近些年来更高层级法律的修订缺乏开拓性,才是造成目前《土地管理法》较为尴尬处境的主要原因。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杨遴杰便持此观点,他认为在《宪法》、《物权法》等上位法没有进行相应改革的情况下,单纯寄希望于《土地管理法》形成土地制度改革的突破显然不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