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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调控“终极武器”呼之欲出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09: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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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对房屋持有环节征收的税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房产税被看作是楼市调控的‘终极武器’。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似乎只要房产税一出台,房价就会下降。但专家表示,并不能将房产税当成‘万能药’,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价微跌,但从中长期来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早报记者 徐晓林 图

  12月2日,财政部税政司有关官员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

  12月6日,《人民日报》刊登题为《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专访文章,阐述了房产税开征的影响及一系列操作层面问题。

  同一天,有媒体援引权威渠道的消息说,“房产税将于2011年年初试点”,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和重庆,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且按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

  2010年最后一个月,有关房产税的消息纷至沓来,这不禁让人感到,试点空转7年之久的房产税离人们越来越近了。

  箭在弦上

  2010年,楼市调控政策措施一波接一波,但市场还是呈现出了“抗压性”。中国指数研究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十大城市中除南京以外,其余9个城市的房价都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上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上月底曾公开表示,房地产调控已尝试过“十八般武艺”,当前中国房地产价格波动前所未有,调控压力前所未有。

  “以前的一些政策效果都不太理想,要达到调控目的,除非是开征房产税了。”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说。

  10月27日,新华社全文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12月6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接受人民日报专访时说,他对房产税的改革效果做了实证研究,开征房产税有利于抑制投机购房,引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并不会抑制自住购房者需求。

  12月7日,中国社科院发布2011年《经济蓝皮书》。蓝皮书中称,宏观调控不仅要用信贷手段,更重要的是要用税收手段。“开征物业税意味着中国财产税缺失状态的终结,意味着中国政府有了对包括收入、消费、财产等多个环节实施税收调节的相应手段。这对当前的中国,至关重要。” 而中国社科院在今年5月发布的《2010年中国房地产蓝皮书》也指出,应加快房产财政改革,从捆绑性的土地财政向持有性的房产税转型。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征收房产税能够缓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不足问题,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从而起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作用。

  种种迹象表明,房产税脚步已经越来越近。

  不是“万能药”

  作为对房屋持有环节征收的税种,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房产税被看作是楼市调控的终极“武器”。在许多人的心目中,似乎只要房产税一出台,房价就会下降。

  但巴曙松表示,并不能将房产税当成“万能药”,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价微跌,但从中长期来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他同时强调,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完善税制,促进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并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房产税征收应以促进房地产业正常发展为首要目的,不能因为房地产或宏观调控需要而让房产税承受过多的职能。

  中原地产研究咨询总监宋会雍认为,目前尚未出现“新政触发点”,不用急于出台房产税。所谓的触发点就是成交量与价格双双出现明显上扬,但就现阶段而言,房地产市场仍保持着较为稳定的态势,并不足以刺激到新政策的出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房产税的“恐吓”作用将大于实际税负对市场的影响。

  杨红旭分析,今年调控效果已初步显现,即便是11月出现环比微涨,也不能说明同质房屋价格一定上涨,因为均价不能反映成交结构的变化。严厉调控的“后劲”不容小觑,“限购”和“限贷”具有一定的“滞后效应”。而且,近期极有可能加息,明年有可能加息2-3次。而历史经验表明,在货币政策紧缩和加息的过程中,房地产市场将渐渐降温,尤其是在加息周期过半之后,将会明显压制房价上涨。

  或按增量征收

  此前众多媒体报道称,上海与重庆将成为首批试点房产税的城市,上海已经准备好关于房产税试点的相关工作,但具体开征时间未定。

  事实上,早在10月9日,上海住房保障局局长刘海生就曾在新闻通气会上明确表示,上海有开征房产税的基础条件,一旦国家政策明确,便可正常推进。

  目前,上海正逐步建立和完善房屋状况信息中心,据此可搜索上海目前所有房屋状况信息,进一步健全对房屋权属等信息的监管。上海市房管部门的信息系统也已升级,可查询上海居民拥有的房屋、产权关系等资料。

  关于上海试点房产税的说法在业内至少流传着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是只对第二套以上普通商品房和别墅征收;第二个版本是仅对新购房屋进行征收,且以每户家庭名下一定房产面积为“起征点”;第三个版本是无论增量、存量都要征税,按人均面积征收。

  有媒体对外宣称通过权威渠道获悉,房产税试点将于2011年年初展开,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对《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以符合对居民自用房的征税。

  上海和重庆作为试点城市也正在抓紧完善试点方案,而两个城市的试点方案也有很大差别。重庆的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而且按照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不过据分析人士称,房产税的最终目标是对增量和存量都要征税,这只是时间问题。

  沪上房地产业内人士分析,若以家庭为单位,短期内有可能造成离婚率上升,倾向于以人均面积为起征点。房产税税率或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税率更高。有消息称,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房价的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