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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告淘宝袒护商户售假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12: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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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因认为淘宝网不积极删除卖家的侵权商品涉嫌袒护,广州一家服饰公司将3家高信誉的淘宝店和淘宝网一起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3份诉状已先后递交到广州、武汉和北京海淀法院。接到该公司投诉后,淘宝网要求卖家自查店铺和商品,并称发生侵权“将按网站规则进行处罚”。

  广州市芳奈服饰有限公司称,涉案的“芳奈儿”内衣品牌是2003年在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去年9月,他们投入资金购买了“芳奈儿”注册商标的授权,并负责该品牌中国区的运营、打假、维权事宜。但是他们发现,目前在淘宝网和淘宝商城上,至少有4000多家淘宝网店销售假冒“芳奈儿”品牌的伪劣产品。从去年12月开始,该公司向淘宝发出邮件或电话投诉后,有部分网店被处理,淘宝称其他网店由于提供了进货渠道证明,未做处理。芳奈公司提出由总部验明真伪,淘宝网未予允许。

  今年3月,芳奈公司委托公证处对购买假货的过程进行了公证,并现场鉴定为假货,淘宝网据此公证证据,对店铺进行了处罚。虽然得到了处理,但是芳奈公司认为,淘宝公司拒不删除相关侵权网页,涉嫌袒护侵权商家,而且不认他们正牌厂家,只采信公证的方式,这无端地增加了厂家的维权成本。如此取证对数千家售假网店来说厂家根本负担不起。为此,该公司挑选了3家信誉较高的售假卖家,与淘宝网一起起诉到法院,索赔维权费用共110万元。

  淘宝网称,在接到芳奈公司投诉后向卖家发出函件,要求不在投诉范围内的卖家自查店铺及商品,如涉及假冒产品请主动删除商品信息。而对于在投诉范围内的卖家,淘宝网将要求其5天内与厂家联系沟通,并将双方协商结果告知淘宝网;或者在5天内提供没有侵权的证据,包括进货凭证或购物小票等,他们在收到后将进行复核,如果再发生侵权行为,淘宝网将按网站规则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限权、最终冻结账户等。

  一名收到函件的卖家说,他是在阿里巴巴上进的货,只卖了几件,接到投诉并与芳奈公司的打假人员沟通后,就删除了店内的商品。

  对于此案,法院目前正在进行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