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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禁止群租 蚁族住哪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7日 13: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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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禁止“群租”,提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政府的最低标准,同时规定房东不得在租约期限内解约、涨价、出售房屋。

  《办法》规定,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分区域公布不同类型房屋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如果出租人违反了上述规定,由当地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据本网今年7月份报道,今年住建部曾安排其下属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调查各地房租上涨现象,调查报告称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房租上涨幅度并没有媒体报道的那么严重。

  报告表示,3-4月份这4个城市房租上涨速度较快,5月份涨幅开始放缓,6月份房租已经开始出现下降。

  对于房租上涨的原因,该调查报告认为除了季节性因素外,部分中介因为房屋买卖生意下降,从房主处收租房子做“二房东”,推高房租或劝说房主抬高房租,是主要城市房租上涨的主要因素。

  而《21世纪经济报道》指出,今年4月份以来,全国大中城市的房租涨价已经远远超过房价上涨。

  以北京为例,链家地产统计,1-11月份普通住宅房租价格为3179元,同比上涨23%。

  成都普通住宅房租从9月份开始,每月环比上涨5%左右,到11月底,房租环比上涨20%左右。一套租金原为1000元左右的一居室,到11月底已经上涨到了1200元左右。

  与成都情况类似的还有武汉和合肥等二线城市。由于物价的上涨所带来的租金价格上涨,在二三线城市成为趋势。

  据新华网报道,中国社科院12月8日发布的《住房绿皮书: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0-2011)》指出,2009年到2010年,房租激增,租房者承受的压力越来越重,已经出现“买不起”也“租不起”的两难困境。

  社科院发布的上述报告称,房租激增的原因是:部分中介因为房屋买卖生意下降, 从房主处收租房子做“二房东”;大规模拆迁和部分买家转入租赁市场也是推高房租的因素;而高价购买住房导致出租成本增加以及政府缺乏租金管理是更为根本的原因。

  在房租持续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因为无力支付高价房租,合租已经越来越多,而据媒体报道,在北京、上海等“租不起”的一线城市,“蚁族”的“群租”也并不是罕见现象。

  《法制晚报》报道,在“北京群租第一案”中,世纪城业主王女士的160多平方米三居室被隔成10多个小间进行分租,结果因租户“非正常使用”造成管道破裂,污水流至楼下人家,导致大量物品受损。一位租住王女士房子的女租户称,她已在此租住一年,每月800多元租金能找到一个栖身之处,对此她十分满意。

  但是,本次出台的《办法》中,对于合租、群租却是加以抑制的。对实践中出租人分割房屋出租的情况,《办法》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前述《21世纪经济报道》称,中原地产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办法》将影响低价出租房源,减少市场出租房屋面积的供应量,对于抑制房屋价格不一定有效。

  业内人士认为,CPI持续上涨,供应不足,是房租的上涨动力。若要调控房租价格,行政手段干预并不能解决房租上涨的根本原因。

  《江淮晨报》一篇署名作者为“从建锋”的评论指出,“蚁族”之所以屈身于群租房中,实在是因为现实所迫,无力支付高房租啊。限制群租,只会让“蚁族”无处容身。

  评论称,开发商说,你买不起房可以租房。现在住建部又规定,你租不起房我不管,但是绝对不能群租。那么,“既买不起房又租不起房的人,该住哪儿?在廉租房供给不足的情况下,贸然规定限制群租,势必损害“蚁族”们的住房权和生存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