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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定之: 县域金融发展注重六方面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0日 04: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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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韩雪萌

  本报北京12月19日讯 记者韩雪萌报道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日前在中国县域经济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域金融服务与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今后县域金融发展要注重做好拓宽县域资金供给渠道、完善县域金融协作机制、促进县域金融服务均等化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蒋定之说,作为银行业监管部门,银监会一直努力加大对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目前金融组织体系日趋完善,金融开放程度大幅提升,产品创新力度明显加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显著提高。

  蒋定之同时指出,由于多方面原因,与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相比,县域金融服务仍存在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县域金融业务比较效益低下,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内生动力严重不足;县域金融组织体系存在缺陷,金融市场竞争还不够充分;县域金融机构自身建设滞后,支农服务能力还难以满足多元化的县域金融服务需求;县域金融监管资源配置严重不足,差异化的监管制度安排还有待完善;县域金融外部支持体系不够健全,对县域金融机构正向激励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蒋定之指出,今后县域金融发展要注重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拓宽县域资金供给渠道。努力落实好《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逐步将政策扩展到县域非法人金融机构。同时,要不断拓展县域资金来源渠道,大力提升县域直接融资比例,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和上市融资等方式获得资金;积极引导城市金融机构到县域设立网点,出资组建贷款公司等贷款专营机构,加大对县域信贷投放;鼓励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大型银行与县域法人银行的资金批发运用机制,引导城市富余资金用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二是完善县域金融协作机制。在信贷领域,要改变农村信用社“一枝独大”的局面,引导大中型银行延伸县域服务网络,创新适应县域经济发展的信贷模式。在保险领域,要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和农村小额保险,提高农业生产的风险保障水平,加强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合作,探索分散农业生产风险和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在担保领域,发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公司、基金和共同体。在直接融资领域,要加快发展县域资本市场和农产品期货交易,提高县域居民财产性收益,化解市场风险。同时,还要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信用互助组织,发挥其有益的补充作用。

  三是促进县域金融服务均等化。力争做到“三个覆盖”,即:尽力实现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农户信用评级全覆盖和农户有效贷款需求全覆盖,努力扫除金融服务盲区,使最广泛的群体能够公平地享受到金融改革发展成果。要将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作为县域金融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涉农贷款投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确保涉农贷款在各项贷款中的比重稳步提高。对此,银监会下一步将探索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也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出台补贴政策,有效补偿金融机构在贫困落后地区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特别是支农信贷服务的损失,确保服务可持续。

  四是加大金融服务创新力度。在机构类型、体制机制、产品工具方面大胆开拓创新。要切实加大县域金融开放度,实现金融机构类型多样化,建立有利于促进竞争创新的市场环境,特别要加快村镇银行等新型机构的组建步伐,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事业部制改革,探索创新服务机制,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专业化、差异化和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要积极推广银行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新型服务方式,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提高服务便捷性和透明度。

  五是健全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加快建立更为科学有效的县域金融政策扶持体系,切实做到“三个统筹”,落实好“三个区别对待”。“三个统筹”即:统筹发挥中央地方合力,统筹运用多种政策,统筹支持全领域县域金融服务。三个“区别对待”即:一要因地制宜,兼顾不同地区的特殊情况,对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特殊扶持政策。二要在实行普惠扶持政策的前提下,兼顾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小型机构的特殊情况,采取支持力度更大的特殊扶持政策。三要在推进长效扶持体系建设的同时,兼顾不同时期农村金融发展的重点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历史遗留问题,出台阶段性的特殊扶持政策。

  六是完善县域金融监管体制。银监会将切实加强对县域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尤其是针对农业和县域中小企业贷款的特点,探索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技术和方法。加快构建小额贷款公司、民间互助组织等机构的中央和地方分层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