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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虞城豪华别墅事件凸显农电管理体制之弊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0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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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城豪华别墅事件”凸显农电管理体制之弊

  作者:李新民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的供电公司,竟顶风违纪建起一栋栋豪华别墅。这件发生在河南虞城县的怪事令人震惊。(央视12月18日《焦点访谈》)

  “虞城豪华别墅事件”看似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违规批地、县供电公司顶风集资建房,但实是我国农电管理体制弊端的再次显现。

  我国现行农电管理的框架形成于1999年。当年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的意见》,拉开我国农电“两改一同价”(即农电体制改革、农网建设与改造和实现城乡电网同价)改革的序幕,并由此形成我国农电管理四种模式:大电网直供直管;股份制管理;大电网代管;地方自供自管。

  大电网直供直管指资产及人、财、物均由大电网直接管理,其管理与大电网执行统一标准,发展与大电网同步;代管和股份制指县级供电企业资产不归大电网所有,由大电网受托管理,或按出资比例管理。由于产权不清,难以形成与大电网执行相同的管理标准和发展上的同步。一些代管企业更是有利于自己的管理要求就采纳,不利的则以执行地方管理标准为由闪转腾挪。这就是代管十多年来代管供电企业劳动生产率仍不足直管供电企业一半、供电质量服务事件频发、随意拉闸限电、滥发福利奖金、贫困县也能建豪华别墅等乱象频生的根本原因。

  自供自管供电企业大多有小水电和自备电厂向周边地区扩张形成,在执行国家政策上更是随心所欲,不仅电网私拉乱扯且多不承担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普遍服务义务。2009年9月,本报揭露的重庆江津区李市镇1度电收费接近62元的“天价电”事件,就是“自供自管”模式形成的恶果。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谈及农村电网的代管体制时指出,这一体制对尽快启动农网改造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省电力公司与代管县电力公司之间产权不清晰和责、权、利不统一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制度是企业制度的核心。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把“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统一作为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的目标,但在农电管理体制上这一改革目标却始终未能形成。“虞城豪华别墅事件”令人震惊,也让人深思,假如虞城供电公司与地方政府之间不存在以“资产为纽带”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假如其“人、财、物”的监管到位,假如豪华别墅的建设需要层层审核把关,虞城县供电局的豪华别墅还能建得起来吗?

  12年的农电体制改革为何至今还有这类乱象存在?对当前农网管理体制之弊,国家电监会有关人士早有批语:问题的根源在于电网管理体制。

  我国农村电网的管理混乱虽然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老问题,但我们还要让历史问题遗留多久?何时能让“天价电”“人情电”“关系电”、豪华别墅成为历史?显然,彻底理顺农电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农电管理乱象势在必行。倘若虞城的豪华别墅能够“给力”农电体制改革,倒未尝不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