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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发文抑制城市地价上涨趋势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1日 0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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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年底前不得出让大幅高档商品住宅用地

  本报讯 (记者董沛)12月19日晚,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并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

  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面临复杂局面,近期少数城市部分优质地块出让溢价率偏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此,国土资源部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当前土地市场动向,抓紧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把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调整供地方式,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要严格落实已有政策规定,坚决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调控措施。

  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幅高档商品住宅用地。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凡可能出现“高价地”的地区,必须事前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按国土资源部规定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