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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前11月没收价格违法所得8.3亿元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4日 03: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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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发改委召开的全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获悉,1—11月份,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8万件,退还消费者3.1亿元,没收违法所得8.3亿元,罚款1.1亿元。

  会议强调,明年要紧紧围绕稳定价格总水平这一重要任务,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重点整顿粮油、棉花、蔬菜、农资流通和价格秩序,清理规范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严肃查处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遏制过度投机,促进价格运行平稳有序。

  二是强化民生价格监管,突出医药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收费等检查重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涉农价费,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四是大力推进反价格垄断工作,强化执法力量,严厉打击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格局。

  五是推进价格公共服务,进一步发挥价格社会监督组织的作用,加强价格举报和价格诚信建设,营造和谐的价格关系。

  六是以贯彻实施新修改出台的价格法规规章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法制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周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