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瞿玉杰:“最牛工资表”是“行政事务事业化”写照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4日 09: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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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 “人均年薪近30万”的网帖,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于22日晚回应称:该中心是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此类事业单位今年起将全面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网上流传的“工资表”是住宅租管中心人事劳资部门为执行上述安排提出的讨论草案,该草案早已被中心领导否决,是一个废弃的草案;目前,新方案仍在调研中,且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面对公众质疑,该中心迅速作出回应,值得肯定。笔者以为,该回应至少透露了三个值得玩味的信息:一是“史上最牛工资表”虽然只是一个废弃的工资草案,但仍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中心畸高工资的现实。因为这个废弃了的工资草案不可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应当建立在旧的工资方案基础之上的。

  二是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尽管“从今年起将全面纳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但令人不解的是该中心怎么发工资?发多少工资?似乎主要是由他们自己说了算,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何要让他们自己提出工资讨论草案。财政预算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由此可见一斑。由此我们也不难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纳入财政预算的单位,直到年底仍然有大量的钱还没有花完。

  三是该中心作为一个“经费自筹类事业单位”,包括人员工资在内的一切费用,应当都来自于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现在的问题是,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作为一项缺少技术含量的、相对简单的工作,不仅不应该享受如此高的工资,而且如果按照正常的标准及项目收费,提供如此简单的服务也不足以支撑高工资。

  那么,该中心作为一家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为了“自筹”包括人员工资在内的经费,唯一的出路就是乱收费、乱罚款。这并不是笔者的无端猜测。以乱收费为例,据《南方都市报》2009年3月23日报道,1997年,广东省治理乱收费办公室出台文件,将深圳市的房屋租赁管理费予以取消;2001年的《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也明确规定取消房屋租赁管理费。但事实上,国务院部委和广东省多年前就曾要求取消的 “房屋租赁管理费”,深圳市却至今仍在收取。

  令人担忧的是,类似的问题并非深圳市独有。据《人民日报》2010年10月21日报道,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其掌握并滥用审批项目、执法、监管的权力,结果使一些原本属于为企业或个人提供的无偿服务,变为“吃拿卡要”的有偿服务,甚至只收费不服务。而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为了降低乱收费、乱罚款的责任风险,往往将一些收费、罚款的权限下放给自己下属的事业单位,让这些事业单位充当“恶人”。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在机构改革中为了突破公务员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限制,同时也为了方便创收,就将一些本来属于行政管理性质的机构人为改成了各种事业单位,将本来应当是公务员的岗位设置成事业编制。就此而言,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最牛工资表”,不过是“行政事务事业化”的一个现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