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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医改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5日 00: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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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12月24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4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相关部委局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以来举行的第三次专题询问,也是规模最大的一次联组会议。宋法棠、黄丽满、王宁生、张美兰、任茂东、程津培、郑功成、田玉科、王云龙、郭凤莲10位委员就深化医改中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农村和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突出问题提出询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委局负责人对提出的询问一一作了回答。

  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群众就医支付能力,是解决群众“看病贵”的重要措施之一。目前中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已覆盖12亿多人,但城乡和地域之间报销水平差别较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此十分关心并提出询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回答询问时说,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注意在医改推进中统筹规划和协调安排各项医保制度,并已采取了以下措施:在参保管理上,逐步放开城乡限制;在政府补助标准上,对城乡居民医保执行相同的政策;在待遇水平上,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筹考虑;在相关政策和管理服务上加强城乡衔接;初步建立了城乡政策一致的医疗救助制度等。今后还将继续统筹安排提高城乡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为了确保老百姓“用得上、用得起”安全有效的药品,中国于2009年8月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定了307个品种的国家基本药物。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如何落实财政补偿机制?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是否够用?在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关心的这些问题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说,目前全国已有超过50%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据初步统计,基本药物价格下降了30%。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使之逐步成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的主渠道,纳入预算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国务院相关部委局负责人还回答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解决乡村医生的收入和待遇等方面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