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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五部门联手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07: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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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高一 ○编辑 衡道庆

  为贯彻国务院转发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的精神,云南证监局和云南省国资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金融办等五部门于25日联合举办云南省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专题工作会议,五部门在会上签署了《共同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行为协作备忘录》,就构建云南省打击防控内幕交易的综合监管体系达成了共识。

  云南证监局领导在会上强调,切实防范、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是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和效率的重要保障。云南证监局将按照证监会的总体工作部署,积极在辖区开展防范和查处内幕交易工作:要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提高辖区并购重组中的内幕信息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对涉嫌内幕交易的案件集中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会同国资、公安等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教育,形成有效抑制内幕交易的防控和查处机制。

  云南省国资委副主任谢一华从出资人及监管者的角度介绍了云南省省属企业内幕信息防控情况,并就下一步云南省国资委在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进一步健全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二是抓紧研究,将内幕交易防控工作纳入企业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三是组织开展全面自查活动,从源头上防控内幕交易行为;四是加强针对国有股东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强化国有股东守法诚信意识;五是切实强化信息披露责任,严禁国有股东相关人员以内部讲话、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形式违规披露。

  云南省公安厅、监察厅和金融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加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协作配合。与会云南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及中介机构代表也明确表态,将坚决贯彻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完善自身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杜绝触碰内幕交易“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