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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09:3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胡红伟)针对美国在世贸组织对中方风能措施提起磋商请求,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昨天表示,中国有关风能发展的措施,符合世贸规则。
22日,美国指责中国非法补贴风力发电设备的生产,向世界贸易组织(WTO)申请磋商解决。据报道,美国贸易官员表示,担忧中国风电涡轮机及相关零部件制造商,在2008年已获得数亿美元的政府补贴。他们认为,中国政府发放补贴要求风电制造商仅采用国产零配件,这显然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成为了美国商品出口至中国的壁垒。
此前,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就中国发展清洁能源制造行业相关措施,在9月提出投诉。
昨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当前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发展新能源,以应对气候变化。中国有关发展风能的措施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
据了解,磋商是世界贸易组织解决争端的第一步。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如果争端双方没有在60天内达成解决方案,可以申请设立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小组来处理争议。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表示,中方对美方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表示高度关注,将研究美方提起的磋商请求,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规则处理,并保留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