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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规范分割出租并非禁止合租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00:3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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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徐凤 罗莎琳) 近日,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姜万荣表示,规范分割出租行为有其现实意义,合理的合租行为仍然受到保护,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问题可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

  姜万荣介绍说,实践中,出租人将房屋分割出租的情况比较突出,已成为一个各方面反映比较强烈集中的问题,因此考虑多方因素,住建部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作出了规范分割出租行为的规定。

  《办法》可能会增加部分租房者的租房难度。姜万荣表示,对分割出租行为进行规范,与群租或低收入人群住房租赁是两个问题。一是合理的合租行为仍受保护。《办法》旨在规范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分割出租行为,对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合租行为并未禁止,承租人仍可在《办法》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住房进行合租。

  二是中低收入人群租房问题可通过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解决。目前,各地均以各种渠道拓宽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房源,确保租赁住房的供给稳定充足,惠及中低收入人群。中低收入人群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居住。

  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做出了诸多调整。姜万荣介绍说,比如体现了鼓励房屋出租的精神。《办法》第六条,将原来规定的九种不得出租情形,减少为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适用性质等四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