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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06:5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商报
商报讯(记者 张涵)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昨日发出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社会团体20项收费项目,包括以评比和表彰等名目向企业征收的各类费用。
本次公布取消的社团部分收费项目涉及三大类,包括有关社团开展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企事业和基层单位及个人收取的申报费、评审费、评价费、评比费、奖牌证书费等各种收费;有关社团接受委托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向被评审者收取的评审费、评定费等各种收费;有关社团开展培训活动收取的学分证书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