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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11: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 (白树友 记者 王昭玮 王嘉)以前,从事乳制品经营只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就行,不用特别标明“含乳制品”字样。从明年1月1日起,西安市工商局将对西安地区经营乳制品实行食品流通许可范围明确标注。
根据西安市工商局安排,从2011年1月1日起,凡在西安市新办、换发食品流通许可的乳制品经营者,许可范围实行二级标注,即要求食品流通经营者申请人在申请食品流通许可时要明确填写是否经营乳制品,并根据工商机关现场核查是否符合条件作出许可决定。对决定许可从事乳制品经营的,将在《食品流通许可证》“预包装食品”许可范围后,加注“含乳制品”字样,并按照批发、零售、批发兼零售三种方式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