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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发文严查利用保险业务进行商业贿赂行为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8日 11: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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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12月28日上午消息,中共中央纪委日前转发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调查处理涉嫌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的行为。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今天上午举行的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说,虽然保险市场秩序正在逐步好转,但保险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仍然不容忽视。

  据他介绍,保险领域的商业贿赂一般体现为三种形式:一些保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为获得更多交易机会,利用虚构中介业务、虚假理赔、虚列费用、截留保费等方式套取费用,设立“小金库”,帐外暗中给予对方不当利益;一些单位和个人不具备合法的保险中介资质,却收取手续费和其他费用;一些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经办保险业务过程中,利用垄断资源、行政权力,索取或收受回扣、财务或其他利益。

  因此,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对利用保险业从事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严惩。

  根据“通知”要求,对涉嫌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的保险机构及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撤销相关人员的从业资格。对其他行业的单位,将及时移交主管部门,对涉嫌犯罪的,运送司法机关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12月24日,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昨日在京联合召开金融机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磋商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当天,中纪委向各级政府部门转发保监会的这一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真调查处理涉嫌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的行为。吴定富说,中纪委作对类似文件的转发,是比较少见的。(肖瑜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