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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制度将改 新增建设用地不能入储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07: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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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专家表示,此项改革目的是不让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储备手段拉高土地价格,进行囤地和炒地。   

    1600亿,抑或更高。

  12月28日,随着北京2块居住用地的出让,北京2010年度土地出让收入超过了1600亿元。此时,距2011年元旦到来还有4天。

  在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指数研究院举办的“汉镒金融讲坛·金融危局下的土地金融制度突破”论坛上,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人士透露,地价不断刷新,卖地收入不断上升,给地方政府土地储备制度改革提出了迫切要求。

  “未来将限定储备范围,只能是三旧改造和重大项目用地才能储备,新增建设用地不得纳入储备范围,”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地方政府垄断和控制土地市场的工具,其作用已经超出了成立时界定的土地供应保障的范围,成了推高地价和无限度扩张地方土地财政的工具。

  2010年城市卖地收入超过2万亿

  北京卖地收入和地价的双涨,仅是2010年全国火爆土地行情的冰山一角。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叶剑平在上述论坛上表示,今年前11个月,仅北京等12个主要城市卖地收入合计就超过了7000亿元,全年城市卖地收入将超过2万亿元。

  叶剑平表示,土地财政是不可持续的。不仅是因为土地资源不能支撑这样的土地财政模式,更是因为由土地抵押、贷款而产生的金融风险,远远大于地方政府的卖地收入。

  “地方政府利用手里土地进行的融资的规模是卖地收入的几倍,”叶剑平表示,“十二五”土地政策的编制当中,就将改革土地财政问题列入了重要议程。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也表示,北京等地方政府每年利用土地储备中心向银行借上千亿元贷款,其中积累的金融风险很大,其次是土地储备成了地方政府抬高地价和垄断土地出让的工具。最后,土地储备制度还容易滋生腐败,招拍挂制度虽然透明,但是也容易推高地价和产生权力寻租的空间。

  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在上述论坛上表示,国土资源部通过检查地方政府的供地计划完成情况,制定供地相应的处罚措施,例如规定没有完成供地计划,或者没有将70%住宅用地供应给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地方政府,暂停高档住宅用地供应等。

  但是,这些措施都是暂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