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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不再“刺激”元旦起购置税优惠取消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1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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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1月1日起,中国针对金融危机而推出的汽车消费刺激政策完全退出。

  昨日 (12月28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原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研究所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表示,在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其中包括汽车产业。同时,为了鼓励小排量汽车的购买,我国在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施行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

  受惠于车购税优惠政策,我国汽车工业市场发展迅速,尤其是小排量汽车受到市场欢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1364.48万辆,同比增长46.15%,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

  北京新华信咨询公司汽车产业服务总监郎学红表示,随后,我国比较谨慎地进行了刺激消费政策的退出,但并没有一下子将所有刺激政策取消,而是采取了逐步退出的方式。将减征车购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今年底,但征收税率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调整为减按7.5%征收。今年前11个月,我国汽车销量接近1200万辆,同比增长超过30%;车辆购置税收入也快速增长,完成1569.18亿元,同比增长53.3%。

  郎学红表示,在这两年时间里,市场已经基本消化了汽车刺激政策的利好。即使汽车行业消费刺激政策不退出,对市场的影响也不是很大。所以,在现在这个时候恢复小排量车购置税按10%税率征收,并不会对车市场造成太大的影响。

  对于目前热议的北京市治堵新规摇号限牌,郎学红表示,目前北京市场的汽车普及程度比全国汽车普及程度高1倍,在其他城市的交通规划进行充分规划的情况下,汽车市场仍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