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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定向安置房也需网签 未网签项目不能办理房产证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9日 15: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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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今后,在北京购买定向安置房,也需要办理网上签约才能办理房产证。市住建委昨天发布《关于定向安置用房实行网上签约管理的通知》,要求拆迁安置家庭情况等信息也将录入到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并在市住建委备案。

  通知规定,从2007年以来列入全市政策性住房建设计划的定向安置房项目,要全部纳入北京市房屋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实行统一管理。未实行网上签约的定向安置住房项目,不予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范围是纳入全市政策房建设计划的定向安置房项目。没有纳入到计划中的项目,比如一些回迁项目,是不强制要求办理网签的。”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该负责人表示,实行网签管理是因为定向安置房也属于政策房,要确保分配使用的公开、透明,“如果没有网签将来是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而且这次通知强调了定向安置房的分配管理由区县负责。”

  定向安置房的购房家庭资格,由区县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同时,购房家庭选房后,项目的开发单位要将拆迁安置家庭情况、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及所选房号情况录入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经区县主管部门及区县政府盖章确认后报市住建委,“将来如果发现哪个项目或家庭存在问题,通过系统就可以立刻查询到相关情况。”

  一般来说,定向安置房包括重大工程的拆迁安置、人口疏解的安置、农民上楼的安置等。过去,北京的定向安置房并不都进行网上签约,农民上楼的“三定三限”安置房,都是直接签订纸质合同也可以办理产权证。根据新规,自该通知实施之日起,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定向安置房项目,将直接纳入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管理。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项目,开发单位应在与被安置人签订纸质合同后1个月内,在市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提交项目签约初步统计信息,作为正式网上签约的前提。

  一名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京十二条”的规定,每个家庭自新政后只能新购一套房。过去,因为一些定向安置房并未进入网签系统,有可能在房屋权属系统中查询不到。所以这些购房者再次购房时,就可能不受限购或二套房贷的约束。但有了这项新政,定向安置房也需实行网签,这些房屋的信息在房屋权属系统中就都能查到,因而在限购或二套房贷审核时就可以核查出来。 赵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