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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06: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融时报
李瑞君 杨占忠
本报讯 青海玉树“4·14”地震发生后,金融部门完善服务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支持灾后重建,2010年灾区重建专项贷款规模达到35亿元。
其中,建设银行向青海省发改委出具10亿元过渡性建设和灾后重建信贷支持意向承诺,积极支持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农发行青海分行发放灾后重建贷款1.3亿元,并发放10亿元公路保通应急贷款;人民银行玉树中支累计发放支农再贷款2.1亿元,通过再贷款调剂、再贷款优惠利率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等手段,累计为灾区法人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近3亿元;当地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累计发放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生产经营及农牧民生产生活贷款等近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