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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两办要求节日期间严打违法涨价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06: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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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就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精心安排好群众节日生产生活,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

  通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特别是困难地区,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居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困难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及时发放到位。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妥善做好被拆迁在外过渡户安置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精心组织节日市场供应和生产要素保障。着力做好价格稳定工作,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通知指出,照常开放公益性文化设施。坚决取缔危害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黄色网站和“黑网吧”。

  通知强调,节前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整顿。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寒潮、大风、大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准备工作。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部门要精心组织好春运工作,特别要保证农民工和学生安全、便捷、顺利回家过年。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未经审批的各种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各种茶话会、联欢会和庆典剪彩等活动也要大力精简,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