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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双反调查大棒频举 中国企业商业机密变相泄露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15: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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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反倾销反补贴大棒频繁举起,要求企业提供“过于细致”的经营数据作为应诉材料,这成为一些中国企业的“心头大患”。

  继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之后,中国百余铝企对美国的出口再遭重挫。美国反倾销反补贴大棒频繁举起,其中要求企业提供“过于细致”的经营数据作为应诉材料,这正成为一些中国企业的“心头大患”。

  是否会泄密?

  据媒体报道,“我们最大的担心是,如果填写了(调查表格),我们就没有秘密可言了。”国内一家铝型材生产企业的高层昨天表示。

  今年上半年,这家公司收到了来自美国的双反调查文件。美国商务部公告称,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和美国铝型材公平贸易委员会的申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双反立案调查。

  “我们不打算应诉,虽然很早就收到了文件,一直也没有理睬。”这位高层告诉本报,美国“双反”调查的内容太细,“可能让企业泄露商业秘密,比如企业的人力成本、土地成本、原材料价格等细节全部都要求填写。”

  这位高层所说并没有言过其实。昨天咨询了多位打过“双反”案子的律师,发现由于判断企业是否倾销的其中一个标准是,产品售价是否低于成本销售,因此企业接受“双反”调查时要填写详细的成本构成以及产量、客户情况等,以便对方政府做出是否存在倾销或补贴的最终结论,这是很多国家启动双反调查时的惯例。

  一份美国商务部对被调查企业递交材料的总体介绍中就指出,不管是哪个行业的企业,一般都要向美国商务部递交三份以上的表格文件,每个文件都有八九页的篇幅,其中涉及公司的整体情况和会计报表,被调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以及其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价格和其他相关数据等。

  比如上述铝型材企业要填写的调查表格中,就包括其在美国市场最大的五家客户的名字、联系人、邮件、电话号码,还要求提供公司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是否新建过工厂,是否有过迁址或者扩张、收购计划,以及2010年到2011年的生产计划等详细数据。

  “这相当于将我们全部的商业秘密提供给他们,谁能够保证不会将此泄露出去?” 该公司上述高层反问。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教授朱榄叶指出,WTO对于各国政府“双反”时要求企业填写什么样的细节,并没有详细规定,政府可以制订具体调查细节。企业可以不应诉,可以不予理睬,但是那样的话,对方政府就会采用申诉方的材料,申诉方提供的数据一般对于被调查企业是不利的。

  鉴于此前已经有铝企在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两国“双反”调查应诉中失败,面对美国此次的“双反”调查,上述铝型材企业决定选择不应诉,来避免泄露商业机密。

  不过,并不是所有中国企业都有这样敢于“不应诉”的资本,毕竟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惩罚性关税实施后,出口成本的增加,可能会将原有的出口市场完全堵死。

  惩罚性关税

  据媒体报道,9月7日,美国对中国铝企“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鸣出第一枪: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铝型材出口做出反补贴初裁,对忠旺铝型材有限公司和帝科有限公司处以税率为137.65%的惩罚性关税;而对广亚铝业、佛山广成铝业、广海铝业、肇庆新中亚铝业等主动应诉的公司,反补贴税率为6.18%到10.37%。

  “此前以为美国反补贴初裁的结果在30%-40%之间,而137.65%关税足令中国铝型材企业全面退出美国市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铝企高管透露,中国输美的铝型材FOB价为3100-3200美元/吨,如果是25%-30%左右的惩罚性关税,已让中国铝企与美国同行打平,137.65%更是灭顶性税率。

  作为“双反”调查的另一重要组成,反倾销初裁或在10月27日出台。届时,对中国铝企的惩罚性关税,将是反补贴和反倾销两者的合加,最坏的情况或将超过137.65%。

  根据美方数据,2007年至2009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铝型材增长了90%,2009年的进口额约为5.14亿美元,该年中国铝企在美铝型材市场的占有率已达到20.1%。

  让百余铝企沮丧的是,美国“双反”调查结论若最终成立,中国百余铝企出口将遭遇滑铁卢。  有例为证,作为中国铝型材生产基地,自2008年8月加拿大对华铝型材立案双反裁定后,2009年广东铝型材出口对加拿大市场爆跌64.6%;2009年6月澳大利亚对我国出口铝型材“双反”立案调查,当年广东铝型材出口下降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