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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要求做好两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0日 20: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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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30日电 2011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民政部日前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物价上涨等因素,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通知指出,针对近期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较快上涨实际,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较快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分析研判物价上涨对城乡困难家庭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影响情况,合理确定价格补贴。要积极主动地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特别是要逐步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联动机制,适时适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并逐步完善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等政策。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部署,深入到受灾地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中,检查督促各项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妥善安排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孤老孤儿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组织开展对灾区群众、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老人、社会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优抚医院、殡仪馆、救助管理站等民政服务单位的走访慰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各种生活无着人员积极施救,帮助其解决临时生活困难,确保其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