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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07: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30日称,根据即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我国将推出银行间外汇市场尝试做市业务,降低非做市商开展做市竞争准入门槛。
外汇局同日公布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名单,核准中国银行等26家即期做市商和18家远期掉期做市商。
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等7家商业银行取得即期尝试做市资格,招商银行等12家商业银行取得远期掉期尝试做市资格。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