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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免征11省市有线数字电视营业税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13: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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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12月30日公告,为支持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试点工作,推动有线数字电视发展,自2010年1月1日起,免征深圳、重庆等11省市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营业税,免征年限为3年。

  上述11省市分别是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湖南、深圳、重庆、四川、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

  根据财政部披露的免征营业税的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名单,享受此项优惠的企业有125家,包括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