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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1月04日 08: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汽车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汽车下乡和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执行完毕,并对做好后续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回升向好,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国家出台了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对购买节能汽车给予补贴等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这些措施对扩大内需,推动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上述负责人表示,继续实行结构性减税是2011年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财政部将继续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增加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